文档介绍:特许经营合同-最新特许经营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签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获得总部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 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加盟店,并获得总部给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第二条特许经营项目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 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 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实施。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总部与加盟店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第四条基本原则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总部和加盟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第二章加盟商与加盟店第五条加盟商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身体健康,年龄在 岁至 岁之间;(二) 文化程度为 ;(三)有 年以上 行业的从业经验;(四) 无刑事犯罪及 记录;(五) 无破产史及 记录;(六) 有 万元以上至 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七) 有 万元以上至 万元的自有资金;(八) 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九) 。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份;(一) 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 51%以上的股(二)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以上至 万元以下;(三)公司净资产为 万元以上;(四)公司拥有 万元的自有资金;(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项的要求;(六) 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七) 。第六条加盟店加盟店应当注册为 ,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加盟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 平方米至 平方米之间,与其他加盟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进行装修,经总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 承担。第三章特许经营权第七条许可的权利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 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设立加盟店。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 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一)商标是指总部注册的 产品(服务)商标,注册号(二) 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登记号为 ,登记机关为 工商行政管理局;(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 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 ,专利有效期截止 年 月 日;(四) 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 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 年 月 日;(五) 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 的技术,以及 ;(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 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 等等;(七) 。第八条使用方式总部许可加盟商以下列第 种方式使用总部特许经营权:(一) 将加盟商现有门店改建为(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二) 由加盟商投资设立(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三) 由加盟商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类型的加盟店;(四) 以 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第九条许可形式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总部承诺并保证:(一) 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二) 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三) 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第十条权利的保留在特许区域范围内,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一) 在客观情况变化时,如果总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加盟店而不至于对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总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加盟店,但与加盟店的距离不得少于 米,且加盟店享有优先权;(二) 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三) 。第十一条营业场所总部许可加盟商设立的加盟店位于 市 路 号建筑物 层,面积 平方米,产权系 拥有。加盟商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须经总部审查同意,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第十二条特许区域加盟店的特许区域,是指以加盟店为中心半径 米的市场范围,在该区域内,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