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建筑面积:4、主要建筑结构类型:5、计划工期:6、质量目标:7、设计单位:8、施工单位:二、建筑节能监理控制依据1、主要法规:1)《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2)《中华人民共和令第77号3)《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4)《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1号2、主要标准规范:1)《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2)《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25-19953)《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03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5)《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19936)《胶粉聚苯颗粒外墙保温系统》JGJ158-20047)《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8)《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J149-20039)《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1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11)广州市建委文件——穗建筑[2007]694号、穗建质[2008]753号3、设计图纸——节能工程各系统构造设计要求。三、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序号分项工程主要验收内容1墙体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等2幕墙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隔热材料;保温材料;隔汽层;幕墙玻璃;单元式幕墙板块;通风换气系统;遮阳设施;冷凝水收集排放系统等3门窗节能工程门;窗;玻璃;遮阳设施等4屋面节能工程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5地面节能工程基层;保温层;保护层;面层等6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系统制式;通风与空调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调试等7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系统制式;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阀门与仪表;绝热、保温材料;调试等8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等9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冷、热源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控制系统;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等四、建筑节能监理控制主要内容(一)技术管理措施的控制1审核施工企业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以及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2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不得任意变更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当确实需要变更时,应与设计单位洽商,办理设计变更手续。3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或备案。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订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4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企业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施工现场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5审核检测试验的检测机构的资质。(二)材料设备控制1审查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使用的材料、设备。2检查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对其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并认可,并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材料和设备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3建筑节能工程所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4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5建筑节能性能现场检验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围护结构节能性能和系统功能进行检验。6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当无上述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7采暖与空调系统及其他建筑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电设备。(三)施工过程控制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批的节能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施工。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重复采用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构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3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4建筑节能工程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5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