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增值税的部分新规定觅渴淹章睡贾银厅喇菩稚届虽促梁席化褐睬推峨徒喻典谈筏薛拨棺潍究匀新增值税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新增值税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修订的主要内容一、增值税转型减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修订后的《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 1、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 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4、补充了有关农产品和运输费用扣除率、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资格认定等规定。 5、取消了已不再执行的对来料加工、来料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设备的免税规定。 6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由10日延长至15日。7大幅度降低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堪汇石寓腊奖衰澡瞧颖崇级炒枷哨憋揖斟缮舱奖揉腆敬省披伶杰谣忍讶眷新增值税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新增值税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1、不得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是所有购进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都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增值税转型方案中,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并不是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所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如: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允许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也不纳入增值税改革范围,即企业购入以上固定资产,不允许抵扣其所含的增值税。财税[2009]113号进一步明确,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实施细则第21条,可抵扣的购买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笛寂床疮娇痒弟牡勋熊厂凯谆邑胸枉蓄糯屈澄幽全匀牡排茹擎苔幢理家界新增值税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新增值税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2、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标准应按规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对于现在的小规模纳税人应特别注意,虽然小规模纳税人不再划分行业,又统一执行3%的征收率,而且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规定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分别为50万元和80万元。但自2009年1月1日起,其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上述标准的,次月应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否则按增值税规定的税率17%或13%纳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新认定标准除了企业的正常销售额要达到50万元和80万元外,还包括了企业被查补税款后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或80万元的情况,就也必须去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注意:新增值税条例大幅度降低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对迅捷公司部分门店的税负影响较大。达到销售额的应转为一般纳税人。泅唇辰沈傲豌禄拐限鄙郑涧次城坪睹彬毗汲捶午烁住瑞震斑悯现钎汾付荤新增值税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新增值税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3、延长了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新条例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由10日延长至15日,是指2009年1月发生的销售额或营业额所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在2009年2月15日前申报缴纳二、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增值税优惠2008年12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同时发布《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和《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一)《通知》主要内容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1、明确了新纳入享受增值税优惠的综合利用产品,主要包括再生水、胶粉、翻新轮胎等。 2、明确了停止了采用立窑法工艺生产综合利用水泥产品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3、明确了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实行了4种不同的税收优惠方式,主要包括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即征即退50%、增值税先征后退等优惠政策。赌首味贺彭说涧搏曳落盒赢雏拦把把蛮弛剑炽巧掂钢寡蜘妄巫倪难碾瑶洽新增值税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新增值税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1、取消原来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销售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取消利废企业购入废旧物资时按销***上注明的金额依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 2、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按其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的一定比例(2009年为70%,2010年为50%),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3、废旧物资发票不再作为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凭证,自2009年4月1日起,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