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开发区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工作意见为为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充分调动村(居)民计划生育自治的积极性,创新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模式,全面落实“村为主”工作机制,结合开发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完善村(居)计生信息员制度随着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辖区内居住环境、居民构成、人员的流向等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切实掌握计生工作信息,开发区在安置小区和商住区建立计生信息员制度,实施计生信息网格化管理。信息员选配:信息员由村(居)负责选聘,原则上每四幢楼确定一名信息员,所选聘的信息员报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审查、备案。信息员职责:信息员负责每月向村(居)居提供所包片人员的新婚、怀孕、出生、生育、节育、迁入、迁出、死亡以及流出、流入育龄妇女变动信息、租房户信息等。同时,协助专干做好育龄妇女的访视和填写育龄妇女联系卡。信息员补助:信息员补助由基础补助和信息奖励费构成。年基础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信息奖励费每条奖励30元,所提供的计生信息须经村(居)计生办核实无误,且为首次提供。信息员补助经费由村(居)和开发区共同承担,开发区按每120户核定一名小区信息员,每名信息员每年核定补助费600元,由财政核拨,村(居)负责发放。信息员管理:信息员由村(居)负责管理,建立考核台帐,每月进行考核,对工作不称职的随时予以解聘,对年度考评优秀的给予奖励。根据信息员的工作实绩和所提供信息的数质量,年底按 10%匕例确定优秀信息员,开发区给予每名优秀信息员奖励1000元。未征迁的村民小组计生信息员由各村(居)根据需要选聘,补偿标准和经费自行安排。二、 建立已婚育龄妇女联系卡制度掌握已婚育龄妇女孕情、提高早孕发现率,是计生工作的重点,建立已婚育龄妇女联系卡制度,有利于建立重点人群与计生工作者沟通的桥梁,规范计生管理档案,及时掌握重点人群婚孕育信息,随时向重点人群宣传当前计生政策及相关知识,是加强已婚育龄妇女管理的有效途径。为为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充分调动村(居)民计划生育自治的积极性,创新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模式,全面落实“村为主”工作机制,结合开发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完善村(居)计生信息员制度随着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辖区内居住环境、居民构成、人员的流向等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切实掌握计生工作信息,开发区在安置小区和商住区建立计生信息员制度,实施计生信息网格化管理。信息员选配:信息员由村(居)负责选聘,原则上每四幢楼确定一名信息员,所选聘的信息员报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审查、备案。信息员职责:信息员负责每月向村(居)居提供所包片人员的新婚、怀孕、出生、生育、节育、迁入、迁出、死亡以及流出、流入育龄妇女变动信息、租房户信息等。同时,协助专干做好育龄妇女的访视和填写育龄妇女联系卡。信息员补助:信息员补助由基础补助和信息奖励费构成。年基础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信息奖励费每条奖励30元,所提供的计生信息须经村(居)计生办核实无误,且为首次提供。信息员补助经费由村(居)和开发区共同承担,开发区按每120户核定一名小区信息员,每名信息员每年核定补助费600元,由财政核拨,村(居)负责发放。信息员管理:信息员由村(居)负责管理,建立考核台帐,每月进行考核,对工作不称职的随时予以解聘,对年度考评优秀的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