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淮安市2010年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科
实验技能考查实施细则
为积极推进和引导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更好贯彻落实苏教基〔2009〕32号《关于2010年全省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统一要求的通知》和苏教基〔2009〕35号《关于公布2010年全省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加强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实验教学,提升初中学生基本的实验技能和素养,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淮安市2010年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查时间
2010年4月17-18日。每天考查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每场实验操作考查时间为20分钟,每场间隔15分钟。
二、考查对象
参加淮安市2010年中考的应届初中生。
三、考查内容与要求
学科
考查内容
考查要求
物理
。
。
,运用合适的实验方法安排操作步骤,并能进行实际操作。
。
。
化学
(溶解、过滤、蒸发)
、简单仪器的使用和连接、加热等基本操作。
。
、过滤、蒸发的方法分离混合物。
。
,具有良好的实验习惯。
生物
(血涂片、有丝分裂装片、叶片结构的切片等)
,正确使用显微镜观察微小生物或结构。
。
,具备一定的实验操作能力。
,解决一些与生物学有关的简单问题。
四、各学校具体考查项目
我市从省规定的18个分组实验中确定其中12个实验作为本次考查内容。考查前,通知各学校,组织学生做好实验操作考察准备。
五、制定考试秩序册
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本地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秩序册,并于4月12日前下发到各考点。
秩序册内容包括:
(1)县(区)教育局有关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2)县(区)教育局向考点派出的巡考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3)各考点负责人;(4)考点监考教师名册;(5)考务流程和要求;(6)考点及考场安排表;(7)监考教师须知;(8)考生须知;(9)违纪处理办法等。
注意:同一学生参加实验考查的场次应与参加信息技术考试的场次交叉安排,确保考查过程流畅,互不影响。
六、考查要求
(一) 考点设置
中考实验考查考点原则上设在本校(与信息技术考试相同),考点学校需具备三个基本条件:(1)学校实验室配套设施齐全,水到室、电到桌,仪器、药品等能满足各学科实验操作考查需要;(2)学校能单独设置物理、化学、生物考查室,有熟悉业务的理、化、生实验教师参与考务工作;(3)实验室的数量或组数要与信息技术考试进程匹配,能在2天内完成实验操作考查任务。
(二) 考场安排
、化学、生物分别独立设置实验室作为考场,每个考场安排24个实验桌,每桌安排一位考生。实验桌应符合实验操作要求,桌上摆放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器材与药品。
,通风和采光条件良好,并有急救、消防安全物品,每个考场必须备有抹布、草稿纸等用品,以备考生使用。
:考查前两周由各县(区)招办向各考点公布实验考查试题,考点按要求在考查前作好所需的实验器材、药品和材料准备工作。
(三) 加强安全管理
,各考点要制定详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考查前培训时务必进行应急预案的现场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防盗工作,仪器室、考场要有足够的防火设施并做好专业培训。
,规范考生操作方法,提高考生操作能力,对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动作,监考教师有责任阻止考生继续操作,以免发生危险,确保考生实验操作考查的安全。
(四) 监考、督考
(区)招办确定,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学生。每位监考教师最多只能同时监考4位考生。招办在考查前对所有监考教师进行培训,明确考试纪律,统一评分标准,掌握监考方法,熟悉考查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