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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清华苑三期工程限价房和徐沟镇同济苑小区限价房申购实施细则时间: 2012-12-18 21:46:18 作者:清徐报社来源:醋都网查看: 91评论: 0 内容摘要: 为切实解决我县城镇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逐步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 不断扩大保障性住房实施的覆盖面和受益面,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政策,我县建设清华苑三期工程限价房 329 套,其... 为切实解决我县城镇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逐步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 不断扩大保障性住房实施的覆盖面和受益面,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政策,我县建设清华苑三期工程限价房 329 套,其中公开申购分配 259 套,优先安置省渔场住房困难职工 70套; 同时结合百镇建设, 我县在徐沟镇建设同济苑小区限价房 648 套,其中公开申购分配 548 套,优先安置百镇建设的拆迁户及重点工程建设的拆迁户 100 套。为保障限价房申购工作的客观、公开、公正,特制定本细则。一、申购原则按照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要解决我县城镇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逐步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二、申购范围和申购条件细则(一)申购范围具有我县城镇非农户口( 2012 年 10月 31 日以前) 的中等收入家庭( 人均年收入低于 万元) 住房困难家庭; 徐沟镇范围内百镇建设的拆迁户及重点工程拆迁安置的住户;在我县注册企业中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企业管理技术人才,并在我县连续缴纳三年以上社会保险(五险)的非本地劳务人员。(二)申购条件细则限价房申购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限价房申购范围的。 2 、丧偶、离婚的单身家庭申请限价房的,申请人须年满法定结婚年龄并出具有效婚姻、户籍证明。离婚证和结婚证的登记时间为 2012 年 10月 31 日前。未婚单身家庭申请人须年满 35 周岁( 未婚单身家庭申请人到县民政局开无婚姻登记状况证明)。 3 、无住房或现家庭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 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无住房的申购人应提供无住房或无宅基地证明, 并提供所租房屋的租赁合同( 或协议) 和房屋产权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现家庭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 3 平方米的住房困难不达标户,应提供住房不达标有效证件(提供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4、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居住私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上标明的建筑面积计算。申请家庭现有 2 处或 2 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下列房屋面积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1 )全部家庭成员自有私房(含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政策购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通过市场购买的商品房和赠与、继承等途径取得的各类自有房屋)。(2 )申请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3 )全部家庭成员在集体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4 )不符合规划的自建住房拆除后不计入家庭住房。 5、租住直管公产房或单位公房的人员, 在购买取得限价房的同时, 必须将其所租住的公房退回原单位,若未退回公房,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组将有权收回限价房。夫妻双方在一个单位或分别在两个单位工作的,只能选择一方申购;已享受过福利分配住房、已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