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兰州市盲聋哑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为促进学校教职工日常行为基本规范,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校管理效率,增强教职工白我管理的能力,激励坚守岗位,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特制定本规定:、作息时间表工作时间班主任其他人员上午07:20-11:3007:50-11:30下午14:20-17:2014:30-17:20除特殊岗位外,教职工上班时间严格按作息时间表规定执行二、考勤打卡时间1、班主任上午:上班:07:00-07:20卜班:11:30-12:30下午:上班:14:00-14:20卜班:17:20-18:302、其他人员上午:上班:07:00-07:50卜班:11:30-12:30下午:上班:14:00-14:30卜班:17:20-18:30三、考勤管理1、 凡未在打卡时间内按时打卡者,指纹考勤机均不予记录,打卡无效,视为旷工。2、 比规定的上班时间晚10分钟以内的视为迟到,比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10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工作时间无故擅离岗位超过60分钟以上的按旷课1节对待。3、如因公、因病或其它紧急情况确实无法于规定时间打卡,应填写未打卡报告单并附相关证明,同时经校内同事证明到校或离校的确切时间,并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报办公室备案,如有异议,报请校长核示。4、 因个人疏忽在应打卡时间,人在校内,却未打卡者,应填写未打卡报告单,按忘打卡处理,经校内同事证明到校或离校的确切时间,并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报办公室备案。每学期内累计忘打卡达三次且填写因故未打卡报告单者,按一次迟到处理,特殊情况经校长批准者可例外。5、 填具因故未打卡报告单,时限以发生时间当天算起三日内有效(逢周假日、节假日顺延),否则按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