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佛山市微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评定项目
(权重)
评定要素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得分
扣分
说明
备注
一、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部分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工商登记核准范围且在有效期内;
-
无证生产经营、生产经营超越标准范围和有效期的;
○
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参与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达标)未按规定参与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的;
○
企业法人代表已考取安全主任证书的,视为已参加主要负责人培训
3、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主任);
-
未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主任)的;
○
4、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
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
○
5、按要求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并通过企业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上报隐患及整改情况;
-
未通过信息系统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的;
○
评定项目
(权重)
评定要素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得分
扣分
说明
备注
6、建立与企业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隐患排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安全用电制度);
50
完全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扣50分;已建立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的,每发现缺一项扣10分,直至扣完50分;
7、建立各类主要危险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规程要求在醒目位置悬挂;
50
完全未建立操作规程的,扣50分;
操作规程未在醒目位置悬挂的扣20分;
△
8、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0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进行特种作业的,每发现一人次直接扣20分;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过期未复审的,每发现一人次扣10分,直至扣完50分;
△
9、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或雇主责任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
50
未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缴纳保险金的,每发现一人次扣5分,直至扣完50分;
10、编制生产现场或经营场所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
50
未编制生产现场或经营场所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的,扣50分;
11、应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员工应掌握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基本救援技能,避免发生事故时盲目施救。
50
未开展演练的,不得分;员工对应急救援措施不清楚的,每发现一人次扣5分,直至扣完50分;
评定项目
(权重)
评定要素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得分
扣分
说明
备注
12、按规定配置消防灭火器材等设备设施,做到位置合理、标志明显,并定期检验有效,日常有效。
50
未配备消防灭火器材等设备设施的,不得分;消防设备设施配备不能满足需要的,每处扣10分;位置不合理、标志不显的,每处扣5分,直至扣完50分。
二、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部分(650分)
1、企业不存在“三合一”情况;
-
企业经营场所、生产车间或仓库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的,且未有独立的逃生通道的;
○
2、厂房安全出口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应急照明设备设施应齐全;
50
企业厂房安全出口未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疏散门没有向疏散方向开启的,每一处扣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