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意见 工作意见.doc

格式:doc   大小:25KB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意见 工作意见.doc

上传人:raojun00001 2020/10/1 文件大小:25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意见 工作意见.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意见_工作意见一、。夫妻双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提高到35万元;单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提高到2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居民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最长期限延长至男65岁、女60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利率,,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不含贮藏室)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凡是符合下山脱贫条件,实施异地搬迁的农户,拆除旧房后,经个人申请,市扶贫办核准,在市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整村(含自然村)搬迁的,按6000元/人的标准由市财政予以补助;零星搬迁的,按3000元/人的标准补助;享受购买商品房优惠政策的农户不再享受其他下山脱贫补助政策,具体操作办法参照我市下山脱贫有关政策执行。。一户家庭中年满18周岁子女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可比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经市政府同意后,各部门、单位可通过市场购买商业用房作为办公用房;市区各土地储备经营主体可购买中低价位的商品住房,作为拆迁安置房和廉租房房源。二、。对本意见下发前已交纳的出让金,因延迟交纳所产生的滞纳金按月利率1%收取;若因出让方土地未能完全按时交付,出让人也按月利率1%给付违约金;本意见下发前已交纳的滞纳金不予退还。对自2007年1月1日起至本意见下发前已公开出让的房地产经营性用地,且受让人已支付首期出让价款(包括定金)的,由受让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后,可调整出让合同约定的剩余出让价款的支付时间,并由受让人承担月利率1%的利息,免交滞纳金,每期调整期限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限后仍未能按期交纳出让金的,%交纳滞纳金。对已交清出让金本金但尚欠滞纳金的土地,可缓交滞纳金,先予办理土地登记,滞纳金在办理预售证前全部交清。。对新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款支付期限可放宽至12个月内;对土地出让金起始价在1亿元以上的地块,出让价款支付期限最长可放宽至18个月。受让人支付总地价款的70%后,可办理交地手续,相关部门凭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可允许受让人先行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动工建设,待受让人按规定时限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后,再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竣工期限。对自2007年1月1日起至本意见下发前已公开出让的经营性用地,且出让合同约定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开工建设的,按期动工确有困难的,由受让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增加不超过一年的开、竣工时间。。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完工前的预售收入,按国家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