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增加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集团登记证遗失补领办理机构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分局业务申报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管理条例》(二)《中华人民共和管理条例》(三)《中华人民共和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事项类别证照管理受理条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1] 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提交材料规范 l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申请(公司/ 企业加盖公章),内容应包括:申请的事由、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的数量。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 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 、公司/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 1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网》( . )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 A4 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2] 营业执照遗失补领/ 换发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 换发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 执照遗失的情况; 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2 、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 、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4 、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 1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网》( . )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 A4 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3] 集团登记证遗失补领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集团登记证遗失补领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