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3
文档名称:

株洲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doc

格式:doc   页数:1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株洲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doc

上传人:2786321826 2016/4/12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株洲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株洲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一、基本原则(一)本标准适用于我市城区范围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与管理。(二)为改进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运用价格杠杆合理引导停车需求,促进交通疏堵保畅,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三)公布的收费标准以小汽车为准,其他车型比照所占小汽车位计费,两轮摩托车(含电动车)按不超过小车标准四分之一收取。(四) 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者实施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应当提前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 并提交下列资料: 1.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申请正式文书及填列《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申报(核准)表》(表格式样见附件 1); 2. 土地、房屋使用权属证明(验原件、存复印件); 3. 规划总平面图及停车场库总平面图(验原件、存复印件); , 以及场地的街道位置示意图; 5. 停车场经营、管理者身份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居民身份证等资格证明复印件)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需提供公安交警审批备案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6. 停车场管理制度; 7. 成本核算、测算情况及其他有关资料。(五)机动车停车场应当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规定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内容,包括: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收费核准机关、监督机关及价格投诉电话 12358 等,并根据管价形式的不同, 使用不同颜色的公示牌(详细制式见附件 2), 方便群众监督。二、定价管理形式及最高收费标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别不同停车场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管理。(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含泊位)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最高收费标准为: 计费单位自动计时收费标准人工值守收费标准每车位按每 10 分钟计时收费,每 10 分钟 1 元,不足 10 分钟,按 10 分钟计费。按小时计时收费,每小时 5 元,不足 1 小时的按 1 小时计费。备注:道路人工值守临时停车泊位在无人值守期间,道路自动计费停车泊位在规定的夜间或非车流高峰时段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二)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共停车场和市政工程附属停车场,车站、码头配套停车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面向公众开放的内设停车场等场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由停车场经营者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指导价范围内根据不同时段自主确定具体执行收费标准,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 1. 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共停车场和市政工程附属停车场最高收费标准车型式时间小车两轮摩托车白天 5元/ 小时 1元/ 小时夜间 2元/ 小时 元/ 小时备注:不足 1 小时按 1 小时计算。(夜间是指晚上 22: 00 至第二天早上 7: 00) 2.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公用事业单位(不含公立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最高收费标准车型小车两轮摩托车类型每小时每次每次白天 5元 10元 2元夜间 1元 5元 1元备注:1、停车位足够来往车辆正常停放周转的, 不得对与办理业务有关车辆收取停车费; 2 、停车位不够来往车辆正常停放周转的,办理业务并能提供相关凭证的车辆在合理时间内免费; 3 、鼓励办公场所停车场在非办公时间向社会错峰开放,但每车每天最高收费不得超过 20 元; 4 、不足 1 小时按 1 小时计算,每次按 12 小时计算。 3. 公立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最高收费标准时间车型小车两轮摩托车白天 5元/ 小时 2元/次夜间 1元/ 小时 1元/次备注: 1 、停车位足够来往车辆正常停放周转的,不得对与就诊有关车辆收取停车费; 2 、停车位不够周转的,与就诊有关车辆(凭当日就诊单据、探视卡) 2 小时内(含 2 小时)免收停车服务费; 3 、医院应鼓励职工车辆院外停放,为与就诊有关车辆停放提供方便; 4 、住院病人家属凭住院探视卡(或住院相关凭证) ,对同一辆车多次出入实行优惠; 5 、不足 1 小时按 1 小时计算,每次按 12 小时计算。 4. 机场、车站、码头、公交枢纽站及轨道交通换乘站、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最高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