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伙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第一条合伙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以东莞市粤艺电子有限公司名义经营电器维修的连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遵守。第二条合伙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第四条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1、甲方以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2、乙方以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3、丙方以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4、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5、各合伙人的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六条合伙企业财产的管理及使用1、合伙企业财产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任何一方合伙人不得将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质押、抵押或者变卖给第三方。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转让其占合伙企业的合伙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除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向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或者该合伙人所占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3、除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任何合伙人不得在合伙企业清算或者终止前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4、各合伙人在使用合伙企业的公章或者业务章时,不得损害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利益。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甲、乙、丙三方应当在每年的1月31日之前确定时间和地点对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对账和核算,并根据对账和核算的结果进行分红和资产的处理。2、合伙人应按照其所占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来分配利润和负担亏损。3、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可以要求各合伙人按其投资比例承担清偿债务。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在5日内向对方清偿其应负担的部分第八条入伙、退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新合伙人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合伙人死亡的,那么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继承权的人,在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从继承权开始之日起,取得的合伙人资格。否则,该合伙人的继承人应当转让该合伙人的份额,包括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或者在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的情形下转让给第三方,并与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办理相应的退伙手续。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合伙协议的约定的行为;(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5、在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合伙人要求退伙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6、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损失的;(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的;对合伙人的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