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租赁协议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一、出租厂房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前黄村驿峰路北侧前黄中央粮库旁,租赁建筑面积约为10562平方米。厂房类型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1、厂房租赁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22年1月1日止。租赁期陆年。2、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三、租金支付方式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年租金为人民25000元。一年一付。2、租赁期限内租金不变。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一年租赁金25000元。四、其他费用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2、租赁期间,甲方所属区域内如有闲置空地,乙方可以使用该空地且费用为0费用。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后,方可进行。六、厂房转租和归还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3、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