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农村党支部书记受党纪处分情况的调查目前,我区农村党支部有 173 个,党支部书记 172 名(有一名兼两个村的党支部书记),绝大多数是 1999 年换届选举产生的。三年来,多数农村党支部书记能够尽职尽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团结带领“一班人”和广大党员及群众致富奔小康。但也确有少数党支部书记要求自己不严,无视党纪国法,走上了违法违纪的道路。对此,笔者最近专门对农村党支部书记受党纪处分情况进行了一次粗浅调查。(一) 经调查, 1999 年底选举换届以来,我区农村 172 名党支部书记中,有 9 名受到了党纪处分(其中两名分别被判处两年、五年有期徒刑),占农村党支部书记总数的 % 。其中,受留党察看处分的有 5 名,占 % ,受撤职处分的有 2 名,占 % ;受开除党籍处分的有 2 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和五年), 占 % 。受处分的种类是:挪用公款的 3 名,占 % ;公款消费、非法占地、乱砍乱伐、玩忽职守、责任事故,贪占公款的各 1 名, 分别占 % 。 9 名受党纪处分的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情况是: 文化程度:中专文化的 4 名,占 % ;初中文化的 4 名,占 % ,小学文化的 1 名,占 % 。年龄:最大的 61 岁,最小的 40 岁。其中 40— 45 岁的 2 名,占 % ; 46— 50 岁的 3 名,占 % ; 51— 55 岁的 1 名, 占 % ; 56— 59 岁的 2 名,占 % ; 61 岁的 1 名,占 % 。入党时间:党龄最长的 33 年,党龄最短的 4 名。其中, 4— 10 年的 2 名,占 % ; 15— 20 年的 4 名,占 % ; 21—30 年的 2 名,占 % , 33 年的 1 名,占 % 。任职时间:任职最长的有 16 年,任职时间最短的只有一年。其中,任职 1—5 年的有 5 名,占 % ;任职 6— 10 年的有 1 名,占 % ;任职 11— 15 年的有 2 名,占 % ;任职 16 年有的1 名,占 % 。(二) 经调查, 9 名农村党支部书记是由以下原因受党纪处分的: 1 、人情关没过好。做为农村党支部书记,虽然长期身居邻里之间,不能不讲人情,但不能不讲原则,更不能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而徇私情,应当秉公办事。但有的不是一心想着群众,而是处处照顾自己的亲友。如永定镇原上岸村党支部书记安国银,利用职务之便,在 1993 年至 1994 年两年当中,先后 5 次挪用集体资金 万元用于支付亲友交通事故医疗费和业务经营费, 2002 年3月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 、金钱关没过好。作为农村党支部书记有工资收入,应该廉洁奉公,淡薄名利。但有的却以权谋私,贪占集体资产。如龙泉镇原滑石道村党支部书记梁宏印,在任职期间,为谋私利,连续 3 年在镇里批复的工资奖金总数之外,每年私自从村集体资金中多拿 5000 元作为自己的奖金,共计 万元归为己有, 2002 年 7 月受到撤职处分。又如该镇原琉璃渠村党支部书记燕德泉,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 万元归个人使用, 2002 年3 月受到留党察看 2 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