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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入门汽车保险”
车险条目繁多,教你明明白白买车险 1、什么是重复保险? 是否可以得到多份赔偿?在汽车保险中, 重复保险是指为同一辆汽车的同一风险, 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公司投保汽车保险。重复保险只能得到一份赔偿。《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中,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所以,千万不要为同一辆汽车投保多份相同的汽车保险。否则,有一部分保费是白花了,是得不到任何赔偿的。 2、什么是超额投保?是否可以得到超额赔偿? 超额投保是指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价值。也就是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例如,一辆价值 12 万元的普通桑塔纳轿车,如果按照 20 万元确定保险金额,则属于超额投保。超额投保不能得到超额赔偿。《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3、什么是不足额投保?其后果是什么? 不足额投保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例如,一辆价值 12 万元的普通桑塔纳轿车,如果按照 8 万元确定保险金额,则属于不足额投保。不足额投保的后果是: 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比例赔付。 4、什么是比例赔付? 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发生? 比例赔付是指保险公司不按实际损失全额承担赔偿责任,而是按照实际损失乘以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在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中,如果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都将导致比例赔付。举例说明如下:一辆价值 12 万元的普通桑塔纳轿车,按照 6 万元投保车辆损失险,如果车辆碰撞后需要 2 万元修理费(假设是自己车的全部责任,并已附加不计免赔特约险) , 保险公司只赔偿 1 万元,计算方法是:赔款额=修理费×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同样的事故, 如果按照 12 万元足额投保,将得到保险公司 2 万元的全额赔付。 5、在汽车保险中,什么叫第三者?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 除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
6、在汽车保险中,选择险种有什么限制? A、第三者责任险是必须投保的险种,是《公路法》规定的强制保险。在验车、新车领牌照等方面都要检验是否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其它险种都是自愿投保的险种。 B、全车盗抢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风档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种。 C、车上责任险(指车上人员,即司机乘客)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车上责任险(指车上人员,即司机乘客) 。 D、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必须首先同时投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7、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否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有什么影响? 在汽车保险中, 投保人是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人; 被保险人是指受保险合同保障的汽车的所有者(即行驶证上载明的车主) 如果车主为自己的汽车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一致的;如果其他人为不归自己所有的汽车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