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1: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根据人群对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需求、产前诊断技术水平的发展,我国实行产前诊断技术的分级管理,设置建立开展全国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网络。一、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网络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是指经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的机构。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有能力开展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和细胞遗传等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有条件的机构应逐步开展分子遗传诊断或与能提供分子遗传学诊断技术的机构建立工作联系。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内内,在根据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中的情况,经专家评议后,指定国家级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的要求,审核、许可、监督、管理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划、管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产前诊断技术服务工作时应坚持:1.、严格按《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申请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审批。2.、所有提供产前检查和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为孕妇进行早孕检查或产前检查时,应当进行有关孕产期保健和生育健康儿等知识的普及。遇到《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孕妇时,应当提供咨询服务,并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孕妇或其家属,建议孕妇进行产前诊断,并提供经许可进行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的有关信息。3.、对一般孕妇进行产前检筛查,要坚持知情选择。开展产前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要与经许可开展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建立起转诊联系,并将产前筛查的项目纳入产前诊断质量控制。规划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网络和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时要考虑以下几点:①各申请机构开展各类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的成熟程度;②兼顾产前诊断技术的规模效应和人群需求、方便;③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的有序流程和机构间有机合作的可能性;④兼顾产前诊断技术现状和发展2对上一稿作了修改。所有提供产前检查和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都在为孕妇进行早孕检查或产前检查时,遇到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孕妇时,应当进行有关知识的普及,提供咨询服务,并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孕妇或其家属,建议孕妇进行产前诊断。对一般孕妇进行产前筛查,要坚持知情选择。开展产前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要与经许可开展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建立起联系,将筛查项目纳入质量控制。卫生部和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经指定的的国家级和经许可的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名称、技术特长和其他相关信息。各省卫生行政部门还应定期公布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服务的质量控制信息。二、国家级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职责1.、接受下级产前诊断机构的转诊,负责产前诊断中疑难病例的确诊诊断。。。、产前诊断新技术及适宜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推广与应用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全国产前诊断技术有关信息。,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三、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职责1.、提供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接受开展产前检查、助产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发现的拟进行产前诊断孕妇的转诊,对诊断有困难的病例向上转诊。2.、统计和分析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有关信息,尤其是确诊阳性病例的有关数据,定期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确诊阳性病例进行跟踪观察,定期讨论疑难病例。3、3.、承担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产前诊断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对开展产前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4、。、5、,与国家级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合作,开展产前诊断新技术及适宜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推广与应用工作。、。。4实际上,对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的质量控制比较难进行,因为都是平级关系,而对产前筛查机构的质量控制成为重点,属于行业管理的性质四、质量控制工作的基本要求国家级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全国的产前诊断技术的质量控制工作,具体地域工作范围由卫生部指定。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负责本省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质量控制工作的机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各本省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服务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具体地域工作范围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未纳入质量控制的医疗保健机构不得继续进行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质量控制包括:、各类实验室技术质量保证。2.、机构间进行实验室的能力比对试验(验证试验)、现场抽样检查和实验室质量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