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8
文档名称:

本科毕业论文.doc

格式:doc   大小:86KB   页数:1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本科毕业论文.doc

上传人:1017848967 2020/10/13 文件大小:8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本科毕业论文.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本科毕业论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制度效果分析——基于流转纠纷司法裁判文书数据挖掘的实证视角题目:注:(1)可根据自己的论文题目的字数适当调整横线的长短。(2)没有副标题的,主题目与横线的距离如本范文的副标题与横线的位置,并适当调整“题目:”的位置,使其与论文的主题目保持在同一个水平线上。姓名:(居中排列)学号:(居中排列)学院:(居中排列)专业:(如是辅修,就填辅修专业)指导教师:(居中排列)二0年月日诚信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本人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研究取得的成果。毕业论文中凡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成果、数据、观点等,均已明确注明出处。除文中已注明引用的内容外,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发表的论文。若有抄袭,愿承担相关后果与法律责任。毕业论文作者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毕业论文使用授权书本毕业论文作者完全了解西南政法大学有关保留、使用毕业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所送交的论文,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可以公布论文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可以向有关部门和机构送交论文的纸质复印件和电子版本。本毕业论文属于:□,在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þ:导师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制度效果分析——基于流转纠纷司法裁判文书数据挖掘的实证视角汪青松(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1120)[摘要]现行法律针对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所明确规定的四种主要流转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在实践中的制度效果是立法者决定坚持或者改变现有制度设计的前提。通过对源自中国法院网的410份流转纠纷司法裁判文书的数据挖掘和范式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其一,现行法律关于流转方式的制度设计存在着明显的不合理性与缺乏可行性,由此导致相关规定难以在流转实践和司法实践中得到全面准确施行与适用;其二,农民在流转实践中对于相关法律规定的主动遵守程度仍然比较低,其对于****惯法的路径依赖和对于成文法的认知能力不足导致实践中的流转行为普遍缺乏规范性;其三,基层法官在审理流转纠纷案件时的法律分析与适用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关键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制度效果;裁判文书一、引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我国农村土地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也直接关系到转移就业农民的市民化(黄江泉,2011),因此近年来成为理论研究的热点。法学领域相关研究主要围绕着两大问题: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是怎样的?存在哪些问题?尤其是流转中的农民权益的情况如何?第二,现行立法关于流转的规定存在哪些不足?在第一个问题上,研究方式又可以大致区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流转现状所作的非基于实证的归纳概括;另一类是基于对某一地区流转情况调查基础上的个案分析。前者尽管对流转现状进行了概括式罗列,但由于缺乏实证支持而其准确性和可信度大打折扣。后者虽然是立足于实证调查的基础上,但囿于调查范围和调查方式所限,其研究结论的普适性和深入性,也会受到怀疑。在第二个问题上,研究者的重心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现行立法的某一规定所作的批判性的法理分析,如立法对于以“转让”方式进行的流转所设置的“发包方同意”是否必要、规定“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是否适当;另一类是针对现行立法的制度空白点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主要是《农村土地承包法》未详细规定的其他流转方式,如入股、抵押等。据此不难发现,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的相关研究客观上存在一个相对薄弱的区域,那就是现行法律针对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所明确规定的四种主要流转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在实践中的制度效果如何,或者说关于这些流转方式的制度设计与流转实践的契合与背离的情况如何,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在于对其的准确把握是立法者决定坚持或者改变现有制度设计的前提。而准确把握这一问题的关键则在于必须将基于实证调研的描述性分析与基于法学范式的规范性分析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因此,其最大难度在于用作分析的实证样本如何既能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深入性,又能基本满足规范性分析对于变量的准确性要求。本文将在研究农村问题的主流实证方式——田野调查之外尝试另辟蹊径,通过对中国法院网的410份流转纠纷司法裁判文书的数据挖掘和范式分析来揭示现行立法明确规定的四种流转方式的制度效果。此种研究路径的优势在于:其一,样本案例来源于全国,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二,样本案例涉及的均是引发纠纷的流转关系或者当事人认为是“流转”,抑或裁判法官在法律意见中将其归为“流转”,这些案例对于反思制度设计具有直接而明显的问题价值;其三,法院审理中已经对流转的事实进行了全面调查和取证,能够保证分析样本的客观性和深入性;其四,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