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一、概述放射诊疗工作按照风险与技术难易程度分为四类管理: 1、放射治疗ﻫ 2、核医学 3、介入放射学ﻫ4、X射线影像诊断二、执业条件ﻫ(一)开展放射诊疗得基本条件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其开展得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得条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ﻫ1、具有经核准登记得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ﻫ 2、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规定得放射诊疗场所与配套设施; 3、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得防护用品与监测仪器;ﻫ4、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得,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得处理能力或者可行得处理方案;ﻫ 5、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ﻫ(二)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配备并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辐射检测仪器与个人防护用品。(三)设备与场所警示标志得设置ﻫ装有放射性同位素与放射性废物得设备、容器,放射性同位素与放射性废物储存场所,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得入口处设有电离辐射标志;ﻫ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按照要求分为控制区、监督区,在控制区进出口及其她适当位置,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与工作指示灯。ﻫ三、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一)放射诊疗设备与检测仪表得要求1、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得设备,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得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ﻫ 2、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校正与维护保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得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状态检测; 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得放射诊疗设备不得购置、使用、(二)放射诊疗场所防护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与防护设施进行放射防护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者标准。放射性同位素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同库储存;储存场所有防泄漏等措施,安装有报警装置。ﻫ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应当有专人负责,有完善得存入、领取、归还登记与检查制度。ﻫ(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防护要求工作人员按规定配戴个人剂量计。医疗机构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与离岗时得健康检查; 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ﻫ分别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与教育培训档案。(四)对患者与受检者得防护要求ﻫ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与放射防护最优化得原则;ﻫ有明确得医疗目得,严格控制受照剂量; 对邻近照射野得敏感器官与组织进行屏蔽防护;ﻫ事先告知患者与受检者辐射对健康得影响。(五)放射诊断检查得原则与实施实施放射诊断检查前应当对不同检查方法进行利弊分析,优先采用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小得诊断技术。实施检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执行检查资料得登记、保存、提取与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得重复照射; 2、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与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得常规检查项目;ﻫ 3、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就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8至15周得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ﻫ 4、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检查; 5、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与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她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