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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1-1-1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Tianjin Keyvia Electric Co.,Ltd) (天津新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物华道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创业板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 1,7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每股面值 2014年11月24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 6,800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年11月20日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公司的下述风险及重要事项。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下列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事项经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股利分配的主要规定如下: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利润分配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其中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且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时,公司必须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5,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