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莱芜市夜景照明工程的规划设计思考
莱芜市夜景照明工程的规划设计思考2010-11-12 15:24莱芜市夜景照明工程的规划设计思考
崔永兵段云峰
山东省莱芜市路灯管理所(271100)
摘要:本文介绍从莱芜市景观照明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入手,着重论述在城市夜间景观照明设计中的规划范围、目标、总体构架、可持续发展等问题,及其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和原则。使其在规划设计中将城市特色融入城市灯光环境之中。
关键词:夜景照明规划原则规划依据总体构架
城市夜景照明工程是城市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必须服从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原则。在搞专项规划设计时要紧紧抓住城市的特点,防止一般化,要突出城市的自然环境、文化背景、内涵,运用现代设计思想和方法,塑造特征鲜明的城市夜环境,创造出观赏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一定水准的夜景照明艺术效果。相反,只注重眼前发展而忽略未来的发展空间,城市将失去发展的活力,只片面追求单一标准和内容的景观照明,将使城市失去自己特有的风格和特色。莱芜市位于山东省中部,西依泰山,北接济南,东临淄博,南靠新泰,总面积2246平方公里,人口124万,辖莱城、钢城两个区和一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莱芜是齐鲁文化的交汇之地,历史悠久,风光秀美,资源丰富,被誉为"绿色钢城"。
一、景观照明专项规划设计目标
规划范围为莱芜市区区域仅限于莱城区,北起莲河,南至顺河大街,东起大桥路,西至北坦路,分两个层次进行规划:第一层次:东起万福路,西至长勺路,北起汶源大街,南至鹏泉大街,另外还包含红石公园、文化广场、花园河两岸及单体建筑交警支队、市教育局、市政府、莱芜宾馆、莱芜日报社、市工行、建设大厦、馨百购物中心、银座商城等。第二层次:第一层次以外区域,含莱芜纪念馆、城市信用社、外贸大厦、移动通信、广播电视局、农行、畜牧局、水利局、长途汽车站、百货大楼集故事游园和花园河两岸。
设计目标应满足莱芜市城市环境的需要,提升旅游城市的品味。要有利于提高城市形象,创造明亮适度、和谐优雅、美观舒适而且管理有序的城市夜景景观,提高莱芜市街道和公共活动空间夜间光环境的质量,实现能源的有效利用,同时减少光污染等负面影响,具体目标如下:
(1)提高城区街道及其他公共空间的夜间照明的质量、安全性和效率,达到城市照明的一个基本功能,城市活动的需求,满足夜间的一些基本的交通和人行功能的需求,给夜间活动的市民以安全感。
(2)塑造舒适、富有特色和吸引力的夜环境现代城市照明在完成一些基本的功能性目的的基础上,还要满足现代人夜间购物、交往、休憩及娱乐等活动的照明需求。这些需求往往体现在心理层面上。因此,充分利用照明塑造一个舒适而有吸引力的城市光环境是城市照明规划的一个重要目的,这一点对于莱芜城市照明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合理的利用资源,有效消除或减少光污染及眩光等现象
我国能源供应较为紧张,光污染不仅降低城市环境质量,干扰市民的正常生活,还会破坏城市生态结构,因此做好照明的节能环保工作。推进绿色照明是莱芜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一步。
以上目标的逐步实现,将有利于莱芜市空间环境品质的进一步提高,城市形象的进一步完善,创造新的城市旅游资源,促进社会经济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
二、景观照明专项规划设计原则
针对性的原则:紧扣莱芜城市特点,创造出个性鲜明的城市照明体系,应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