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机电工程系岗位竞聘实施方案根据《AA职业学院AA市技术学院第三聘期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威职院[2013]64号)文件的有关精神,为制定组织好这次专业技术人员竞争上岗,确保竞争上岗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维护每个教师的切身利益,结合机电工程系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合理设置岗位,转换用人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和评价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机电工程系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兼顾教师个人的实际,坚持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原则。二、适用范围1、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在编教师,其岗位竞聘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2、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编教师,其岗位竞聘中的“履行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分数”按照本方案组织评分。三、岗位设置及任职条件(一)岗位设置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由学院统一组织;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按学院划定人数及相关文件执行,具体设置随学院统一安排另行规定。(二)任职条件1、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模范履行职责,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师德高尚;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身体健康,能够完成工作任务;2011-2013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2、岗位任职条件(1)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除符合基本任职条件外,还应具有与竞争专业技术岗位相应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年龄50岁以上除外)和上一聘期内(-)继续教育学分达到10分/年。其中教师岗位应具有相应系列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进入我校的人员除外)。①八级以上岗位按威职院办字〔2013〕64号文件执行。②八级岗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具备履行相应岗位的能力,任职时间10年以上。③九级岗位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具备履行相应岗位的能力,任职时间3年以上。④十级岗位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具备履行相应岗位的能力。⑤十一级岗位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具备履行相应岗位的能力,任职时间1年以上者。十二级岗位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具备履行相应岗位的能力。(三)一票否决条件任职期间发生重大教学质量事故的;违反校规校纪,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两次以上通报批评的;影响安定团结,损害学院形象和利益的;受到院综合治理考核一票否决的相关责任人。四、岗位聘用程序和方法1、专业技术岗位竞岗办法我系专业技术岗位采取量化考核、民主评议、综合打分的办法竞争上岗。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八级岗位任职条件而未竞聘到八级岗的,在上聘期中能够较好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学校及系内外各种教育教学及教改活动,积极参与或实施工学结合的教学改革,可按九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对在下聘期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者,可按相应等级的最高岗位聘用。竞岗评分依据学院相关文件制定的《机电工程系专业技术职务竞聘评分标准》执行。评分标准中的教育教学、专业建设、科研业绩等相关材料的有效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以正式出版物、证书原件及正式文件为准)。2、竞聘程序(1)岗位公示。公布竞聘的岗位名称,任职条件。(2)个人申请。申请人员在满足岗位任职条件的前提下,申报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撰写竞岗申请表,准备竞岗演讲稿。(3)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