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咨询服务时间调整***管理顾问公司中铁物资项目组已经顺利完成“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明确战略优化组织提升综合竞争力咨询”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第一期工作,包括项目启动、内部诊断和外部环境分析三个阶段,提交了“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明确战略优化组织提升综合竞争力咨询项目”第一期工作汇报。同时,项目组应中铁物资领导要求,提前进入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初步方案的制定阶段,提交了战略和体制改革初步方案建议报告。为了使该项目下一阶段能更好地实现最充分、多方面、多层次的沟通,保证项目组最终提交方案具有前瞻性、现实性和可实施性,***项目组根据中铁物资体制改革的进度计划制定了项目第二、三期运作时间的调整安排。按原定计划,该咨询项目第二期、第三期时间为五个星期,从5月24日到6月25日,约定项目组成员为项目董事二名,项目经理一名和项目成员五名。其中项目经理和项目成员的时间投入为全部时间,共计30人周。项目董事投入本项目的时间以保证项目顺利完成为标准。现调整计划为,该咨询项目第二期、第三期时间延长为八个星期,从5月24日到7月16日,项目董事二名,项目经理一名和项目成员三名。其中项目经理和项目成员的时间投入为全部时间,共计32人周。项目董事投入本项目的时间仍然以保证项目顺利完成为标准。项目实施辅导阶段时间为六个月不变(自项目方案制定阶段完成之日起算)。项目实施辅导阶段结束为项目完成时间。项目质量是本次时间调整考虑的首要因素。***为保证项目高质量的完成,调整后的方案增加了2人周的工作量和项目董事3个星期的时间投入,并承诺增加部分的工作量和人员不再另行收费。调整后项目的进度付款计划为:1、项目第一期(第三阶段)成果文件形成并经双方认可后五个工作日内,委托方支付咨询费用人民币30万元(叁拾万元整);2、项目第三期(第五阶段)成果文件形成并经双方认可后五个工作日内,委托方支付咨询费用人民币30万元(叁拾万元整);4、项目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委托方支付咨询费用人民币10万元(拾万元整)。希望就此形成书面文件,以实现对“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明确战略优化组织提升综合竞争力咨询”项目咨询协议书的时间调整。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北京***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日期:2004年5月24日日期:200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