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住所地:发包单位(以下简称:发包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上海石化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协议项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水电安装工程(含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消防通风排烟系统,通风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工程地点:工程内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水电安装工程量清单、附件二施工图所对应的具体内容为准。二、 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所有材料必须按招商人、清单及图纸等相关要求及标准采购。2、 承包范围:水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蓝图设计内容所有的室内水、电预埋安装调试工程,其中包弱电预留预埋、室内等所有一切给排水、室外落水和阳台排水及空调排水和强电的预埋与安装、避雷预埋各种管道(不含地下预埋的土方开挖)。预埋洞口(如:落水管、厕所、排气管、水管、空调管)调试检测及验收合格工作。验收合格以专业资质报告为准。3、 发包人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且与承包人承包的工程内容相关部分,承包人需全力配合,并组织完成。三、 合同工期1、承包人应严格按发包人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2、承包人必须服从和执行发包人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发包人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四、质量标准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建设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采暖与卫生施工验收规范》(GBJ242-82);《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省、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承包人自愿承诺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合格”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价按本合同约定价执行,工程量按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