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谈对经济法学的认识经过这一学期的学习,我对经济法的概念、涉及的领域及具体内容有了初步的了解。虽然对经济法的很多具体规定感到不是很理解,但总比之前对经济法学一无所知好了很多。通过对经济法学这本书的学习,我知道了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学科地位。在学习一门课程之前必须对这门课程的基本情况有一个大概了解,经济法学也不例外。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的现象、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经济法律规范及其实施,以及经济法与社会经济生活、其他部门法等各种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的法学学科。经济法研究的对象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具体内容。首先就是经济法,具体包括经济法规范本身、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历史、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范畴、经济法规的创制和实现(即经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经济法律关系等等。这是经济法学研究对象的基础和核心,没有经济法,就不会有经济法学。经济法和经济法学是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的。同时经济法学和经济法又有根本区别,前者是一个学科,后者是一个法律部门。不过为了方便,人们往往习惯于用“经济法”来表达经济法学的概念。如经济法专业、经济法课程等用语中的“经济法”,实际上是指经济法学。再就是经济法同其他部门法的关系,尤其是同民法、商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宪法等的关系。经济法学还研究经济法与经济生活的关系。包括各种经济现象,尤其是经济法与经济活动和经济制度之间的关系。经济法这种社会现象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根源于社会的物质生活,与经济活动和经济制度密切相关。经济法学不仅仅只研究与经济生活的关系,事实上它还研究与政治、文化、道德、民俗习惯、科学技术等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既然称为经济法学,当然就得研究经济法学本身,包括经济法学的概念、内容、体系、历史、地位、作用、研究方法以及经济法学教育、经济法学科建设等。在我国法学体系中,经济法学是一个独立而重要的学科。它属于法学的范畴,与法学的其他学科紧密联系,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法学学科体系,我国官方将其定位为法学的二级学科之一。作为法学的二级学科,经济法学又分为若干不同的专业方向,主要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国内经济法、涉外经济法、比较经济法这四个方面。经济法的产生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尽管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和干预自古就有,但经济法学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它的产生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即市场经济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国家被动或自觉地对社会经济进行组织、协调,同时社会经济运行及国家对经济的调整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于私有制和自由经济引起社会矛盾激化,资本主义国家走向了垄断和社会化发展阶段,产生了垄断财团。它们操纵或独占市场,破坏了自由竞争和民主,以及民法的一系列原则。社会矛盾的激化还导致了经济危机和战争。于是,资本主义国家不得不改变对经济的不干预政策,逐步采用“国家干预”、“宏观调控”、“管理贸易”等新的做法,加强国家组织管理经济的职能。而国家对经济的干预,都是通过法的手段实施的,于是就与民商法和其他传统法律迥然不同的经济性法律法规,即经济法。经济法涵盖了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例如合同法、公司法、税法等等。市场经济作为自由竞争的一种经济形式,自然具有独特的优越性。但是如果放任市场经济自由放任的发展,必定会发生不可预想的后果,这时候就需要对市场经济通过适当的形式加以控制,使其朝健康的方向发展,而竞争法就是为了适应这种需要而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