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行业标准
一
燃气轮机成套设备型号命名
一一发布一一实施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发布
一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和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中国南方航空动力机械公司、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武文华、陈彦波、山永康。
一
燃气轮机成套设备型号命名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轮机成套设备型号命名的确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燃气轮机成套设备的型号命名。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数字修约规定
日日轻型燃气轮机名词术语。
术语和定义
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要求
飞型号的组成
燃气轮机成套设备基本型号,由五个部分组成,形式如下
全、△△义又又△
一
改型号
功率等级代号
命名顺序号
用途代号
粥气轮机成套设备代号
型号各部分代号的确定
燃气轮机成套设备代号用字母表示。
用途代号按表规定的字母表示。
凡有余热利用的,在用途代号后加。
凡表未规定的用途,由上级主管部门给定代号或由研制单位进行命名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表用途代号
叮一不箭百一一可一一一丽霭厂一一丁麦一电机械驱动
代号
命名顺序号,按命名顺序用字母、、⋯⋯依次给出,字母、、不使用,第一次命名无此
顺序号。当出现相同用途、相同功率等级时,则从字母开始给出。
一
功率等级代号用燃气轮机动力的额定功率值单位的百分之一表示。若小于时,用
为数字来表示。当出现尾数时,按规定的数字修约原则进行圆整。其表示方法的示例
见表
表功率等级代号示例
额定功率功率等级代号额定功率功率等级代号
改型号按改型的顺序,用字母依次给出,但字母不使用。
型号的确定
凡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研制的燃气轮机成套设备,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按本标准给定产品型号。
凡企事业单位开发研制的燃气轮机成套设备,应由研制单位按有关的规定,填写产品型号申请
书,参见附录,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
凡是在燃气轮机成套设备的原基础上,作有关性能、结构上重大改变时,亦应按本标准条
规定确定改型型号。
型号命名的示例参见附录
一
附录
资料性附录
产品型号申请书
产品型号申请书的格式参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