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一级公路项目部工地试验管理办法 1. 总则为加强陕西省道 301 线府谷至店塔一级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按期、保质、高效建成,我部工地试验室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施工规范》、《试验规程》以及管理处对管理办法,并结合我部承担的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人员 2 .1 试验室共十二人,主任一人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一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安排, 其余试验人员分别负责: 室内土工试验一人, 室内建材试验二人, 室外土工试验二人, 室外桥涵工程一人, 预制场一人, 现场挡护工程一人,资料收集整理二人。 全线试验人员全部持有铁道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颁发的“检验员证”,针对该工程的特点工地试验室在开工前对所有试验人员岗前再培训。 3 环境条件 3 .1 工地试验设有标养室、水泥软练室、建材室、力学室、土工室和办公室。 标养室设有温度湿度自控仪和 冷暧空调,温度控制在 20±3 ℃,相对湿度大于 90% ,并每天进行“温湿度记录薄”的登记工作。 制定了安全防火措施和配备了相应的设备 4 仪器设备 工地试验室配备了一套完整的土工、建材、水泥软练试验项目的 2 仪器设备。 每台(件)仪器设备分别建立了档案,制定了《操作规程》并上墙。 4 .3 制定了仪器设备周检计划,定期请计量部门进行仪器设备检定; 自检、自校部分仪器定期校验。 仪器设备日常使用后清洁干净并作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薄》的填写工作。 5 检测工作和质量控制 该线主要检测项目、试验手段、执行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详见附录一。 5 .2 质量保证体系图。见附表二 5 .3 开工前由总工程师组织单位的行政领导、工程技术人员、试验人员进行管段内的工程技术交底工作。 室内检测 原材料(含成品材料)试验 我部所购买的水泥、钢材、钢绞线、锚具、桥梁支座、伸缩缝等重要原材料(含成品材料) ,在材料进场前必须向驻地办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和管理法规定的试验报告。 粉煤灰、白灰、石料、砂子、土等一般原材料在进场前必须向驻地办提供本办法规定的试验报告。 所有材料,必须在征得驻地办试验工程师同意后,将原材料(含成品材料) ,送中心试验室做验证试验,经中心试验室验证合格、驻地 3 办审批以后方可进场,并对每一种材料都必须有标识牌。 驻地办根据我部和中心试验室的平行试验结果进行审批并报监理管理部备查。 对于某些原材料(含成品、半成品)的试验,在我部工地试验室和中心试验室都无法完成时, 则由我部与驻地办试验工程师一起取样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原材料(含成品材料)验收试验 所有原材料进场后,我部按“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进行自检试验, 确保其各项技术指示不低于规范要求, 自检合格后, 驻地办按监理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验收。 未经驻地办验收合格的原材料(含成品材料)我部不得使用。 标准试验 砼、砂将配合比试验、土的标准击实试验以及其它标准试验, 均须由我部在驻地办材料试验工程师监督的情况下取样, 并在全过程旁站下进行试验。 试验结果合格后,我部应将材料试验工程师认可的试样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