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山东省培训班收费管理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36KB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山东省培训班收费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20/10/28 文件大小:3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山东省培训班收费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山东省培训班收费管理办法 鲁价费发[2003]92号第一条为规范培训班收费管理,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山东省定价目录》,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等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举办的时间在一年以内的各类培训班、辅导班、进修班和继续教育培训等非学历教育培训班收费(以下简称"培训班收费")。第三条举办培训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合法的培训或办学资格; (二)有相应的培训场所和设施; (三)有能够承担培训任务的师资人员; (四)有培训计划,包括合法的培训依据、明确的培训内容、规模和时间安排等。第四条培训班收费按以下规定管理: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部门和省政府行政规章的规定,对本系统、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人员开展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不得向参加培训的人员收取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用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二)国家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省政府行政规章的规定举办或者委托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举办的面向社会的强制性、指令性培训,其收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凡属在全省范围内举办或省直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举办的培训,其收费项目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物价局审批,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审批;凡属市及其以下范围内举办的培训,其收费项目由市财政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报省财政厅会同省物价局审批,收费标准授权设区的市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省定最高限额标准内审批,并报省物价、财政部门备案。(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民办非企业组织,根据市场需要举办的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非强制性培训,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同级物价部门管理。其中,具有垄断性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市场竞争充分的,由举办单位根据办班成本费用和供需情况自行定价,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第五条行政事业性培训收费本着"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核定收费标准。(一)普通理论培训。适宜按天核算收费标准的,每人每天15元,每天不少于六课时,学期固定的可按天折算成每期。适宜按课时核算收费标准的,,每课时按45分钟计算。(二)有实****实验、上机操作、演示教练等内容的培训。适宜按天核定收费标准的,每人每天18元;适宜按课时核定收费标准的,每人每课时3元。(三)由著名教授、专家授课的高级研修班、培训班。适宜按天核定收费标准的,每人每天24元。适宜按课时核定收费标准的,每人每课时不超过4元。上述标准为中准价,具体收费标准,可根据培训班规模大小、人数多少等实际情况适当浮动,上浮幅度不超过35%,下浮不限。(四)难度较大的专业技能等培训按上述收费标准确实无法补偿成本费用的,培训单位可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单独申报,收费标准根据实际成本单独核定。第六条经营服务性的各类培训班收费本着"以收抵支、略有结余"的原则制定。收费中准价标准按第五条行政事业性各类培训班相应中准收费标准上浮40%以内核定。具体收费标准,可在中准价基础上根据培训班规模大小、人数多少等实际情况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超过35%,下浮不限。第七条普通大中专院校、***高校、***中专、电大等学校举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