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6
文档名称:

网格化方案.doc

格式:doc   大小:596KB   页数:2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网格化方案.doc

上传人:1314042**** 2020/10/29 文件大小:59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网格化方案.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排查工作方案根据省公安厅、市政府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乡镇、街道办消防安全管理,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确保“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现就实行网格化排查推动“清剿火患”战役行动深入开展制订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网格化排查为载体,在全市“清剿火患”战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充分整合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监管力量,不断拓展消防监管层面,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努力实现消防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无盲点,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形成基层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打赢“清剿火患”战役,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平稳。二、工作标准和目标通过建立三级网格,落实“领导定点,全员定责,监管定位,排查定量,培训定期、信息定时”的要求,建立“层级明晰、条块结合、全面覆盖、机制健全”的网格化隐患排查模式,努力实现“四个百分之百”的目标,即网格化“清剿火患”“十个一”工作标准落实率100%、社会单位排查率100%、火灾隐患整改率100%、宣传教育培训率100%。通过乡镇、街道办全面落实“十个一”工作标准,即:完善一套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成立一个排查整治领导组织、组建一批专兼职或义务排查整治队伍、设置一块网格清剿火患责任“三定”图、签订一份消防安全责任书、印发一份消防安全自查标准、统计一份辖区单位场所底册、建立一套排查整治台帐、制作一批固定消防宣传图板、张贴(刷写)一批防火标语通告,达到每个单位场所能有人监管、隐患得到排查整改、人员受到培训宣传、安全提示牌设置到位,实现基层消防安全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有效控制火灾总量,最大限度预防减少亡人火灾。三、工作内容按照“四抓三防两落实一到位”的消防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延伸工作触角,逐步建立乡镇、街道办“36773”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模式。(一)划分三级网格。以乡镇、街道办为“大网格”,组织、协调、指导辖区消防工作;以行政村和社区为“中网格”,负责开展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在“中网格”内划分若干责任片区,以责任片区为“小网格”,负责开展隐患的日常巡查和定期排查。(二)确定六大责任主体。确定安监办工作人员,综治工作人员,公安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社区(村)工作人员,保安、巡防队员,社会单位管理人员为负责网格化隐患排查的六大主体。确定乡镇办书记、主任为网格化排查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安监办、综治办人员具体负责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对各级重点单位以外的小餐馆、小旅馆等沿街门店、场所及居民楼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各级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按照各自职责落实“清剿火患”行动,市消防支队监督人员负责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县(市)、区消防大队负责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在建施工工地、公安派出所及社区警务室民警负责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的隐患检查和宣传培训。县(市)、区消防大队和派出所分别明确专人联系乡镇办和社区(村),对网格化“清剿火患”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本社区(村)的社会单位、居民楼院进行消防检查和宣传,并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在案。保安队员对被保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巡防队员配合乡镇办对沿街门店、居民楼院进行排查,落实“四查纠”。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排查,消除火灾隐患。(三)落实七项制度。为规范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推动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建立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七项制度。1、层级负责制度。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实行党政同责。县(市)、区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分包“大网格”;乡镇、街道办领导分包“中网格”;乡镇、街道办工作人员分包“小网格”。乡镇、街道办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社区(村)对本社区(村)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办、社区(村)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全部深入“小网格”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职人员)及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民警分别沉入三级网格,配合指导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开展隐患排查工作。2、检查巡查制度。乡镇、街道安监办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每月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集中排查。行政村、社区的消防管理人员负责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保安、巡防队员和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员每天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公安派出所每周组织对管辖单位开展一次消防监督抽查,警务室民警落实每周一查制度。专项行动期间,按照上级部署配合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3、督办移交制度。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严重火灾隐患,由乡镇、街道办移交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履行书面移交手续;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