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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iris028 2020/10/29 文件大小:11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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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三届四次教代会通过)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镇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镇办发〔2009〕83号)文件、《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属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镇教发〔2010〕104号)、《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镇江市市属学校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学校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二、设置原则在定功能、定规格、定编制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实施岗位设置。《镇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镇办发〔2009〕83号)、《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属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镇教发〔2010〕104号)、《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镇江市市属学校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试行)》等文件要求实施岗位设置。、工作表现和业绩作为设岗考核依据。,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全体教职工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三、岗位设置全校所有岗位都要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所有在编人员都必须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具体岗位等级和数量详见附件。四、聘用及晋级条件(一);;;。(二)(1)七级管理岗位和八级管理岗位系为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校级领导岗位。(2)九级岗位任职者须在十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并经学校相关部门考核优秀者。(1)聘任到二级岗位者必须通过技师等级考评并在三级岗位工作满五年。(2)聘任到三级岗位者必须通过高级工等级考评并在四级岗位工作满五年。(3)聘任到四级岗位者必须通过中级工等级考评并在五级岗位工作满五年。(4)聘任到五级岗位者必须通过初级工等级考评并在普通工岗位工作满两年。(1)热爱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履行职责,不从事有偿家教。(2)2006—2010年度考核合格,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承担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任现职以来工作量满。(3)195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应具备本科学历,同时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4)聘任到三级岗位必须在正高岗位任职3年以上。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聘用人选,由各市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学校聘用。(5)聘任到六级岗位必须在副高岗位任职3年以上并担任班主任工作至少2年。聘任到五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高校副高职称)必须在副高岗位任职6年以上并担任班主任工作至少4年;获得硕士学位,受聘副高职务5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2年以上并担任班主任工作至少3年;获得博士学位,受聘副高职务4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1年以上并担任班主任工作至少2年。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人选,由学校组织评审,经教育局初审、人社局审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