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五峰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根据上级文件指示精神的要求,结合目前广大新农村大力推行“阳光村务”的新形势,为进一步加强我村财务管理工作,做到增收节支,规范各项开支范围,合理有序的开展各项工作,现就我村自2011年度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实施订立如下实施细则:一、用车管理及车旅费报销1、凡村级公务用车须报主要领导批准,因工作需要特殊情况用车的,必须在用车后的2-3天以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经审核,批准后报财务备案待付。2、计划生育用车市、县内的车费不得高于50元,其他村内用车的实行月度包干,计划生育重点信息突击活动的须报主要负责人批准。二、业务招待费类所有业务招待事项必须上报主要领导批准。实行对口接待,当日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须当日索要发票报账,并报审核人及上报负责人核准批复。三、食堂管理本着节约开支,维持正常的原则,每一笔开支须由炊事员、经办人、分管人签字,实行日销月结,月末公开。四、办公经费及其他费用办公物件及其他开支,须经专人经办,月度报主要领导审核批复,他人不得随意以单位名义开支。(此实施细则自2011年2月25日施行)五峰村201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