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保
密
协
议
协议签署地:
协议签署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为实现 合作项目标顺利进行,鉴于三方均期望对本合作项目过程中商业机密给有效保护,经过三方友好、坦诚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商业秘密
本协议提及商业秘密,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步骤、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统计、技术汇报、检测汇报、试验数据、测试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函电,等等。
本协议提及其它商业秘密,包含但不限于:用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二、秘密起源
一方从另一方取得和项目相关或因项目产生任何用户、商业、营销、技术、运行数据或其它性质资料,不管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不管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法表明其含有保密性。
三、保密义务
对拥有方商业秘密,接收方在此同意:
1、严守机密,并采取全部保密方法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含但不仅限于接收方为保护自有商业秘密所拥有方法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秘密给第三方;
3、一切商业秘密仅只用于和对方推行协议之用途;
4、不复制或使用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接收方应该和能接触该商业秘密职员、代理等签署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实质内容应和本协议相同。
四、例外约定
商业秘密拥有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适用于下述情形:
1、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一般大众能够获取资料;
2、能书面证实接收方从拥有方收到商业秘密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由第三方正当提供给她资料;
4、有书面证实证实未使用拥有方商业秘密而独立开发出来用户资源和技术等等。
五、返还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书面要求,接收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资料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假如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它资料和载体中,则应删除。
六、保密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丙三方合作交流全部要符合本协议条款。本协议使用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乙、丙三方任何两方业务合作终止后三年。
除非商业机密拥有方经过书面说明本协议中某项专有信息能够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需根据本协议所负担保密义务对在协议期限结婚前收到商业机密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使用期限限制。
七、违约责任
若发生接收方违约,甲、乙、丙各方同意以下内容:
1、接收方应该根据拥有方指示采取有效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接收方负担;
2、接收方应该赔偿拥有方因违约而造成全部损失,包含但不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