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协议法》第九十四条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能够解除协议:(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标;(二)在推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不推行关键债务;(三)当事人一方拖延推行关键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推行;(四)当事人一方拖延推行债务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标;(五)法律要求其它情形。
《协议法》要求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协议。
当事人能够约定一方解除协议条件。解除协议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能够解除协议。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能够解除协议: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标;
(二)在推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不推行关键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拖延推行关键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推行;
(四)当事人一方拖延推行债务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标;
(五)法律要求其它情形。
第九十五条 法律要求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该权利消亡。
法律没有要求或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该权利消亡。
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据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要求主张解除协议,应该通知对方。协议自通知抵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解除协议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要求解除协议应该办理同意、登记等手续,依据其要求。
第九十七条 协议解除后,还未推行,终止推行;已经推行,依据推行情况和协议性质,当事人能够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它补救方法,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 协议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协议中结算和清理条款效力。
违约金条款
目录
特征
正当性
明确性
震慑性
设计
适用条件
违约金额度
违约金条款适用
违约金条款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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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条款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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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条款范文
概述
违约金条款针对当事人不按期履约而签订。如卖方未按期交货或买方未按期派船、开证。关键内容是要求罚金或违约金数额以赔偿对方损失。罚金支付并不解除违约方继续推行义务,所以,违约方支付罚金外,仍应推行协议义务,如因故不能履约,则另一方在收受罚金之外,仍有权索赔。
英美法系国家法律,只认可损害赔偿,不认可对于带有处罚性罚金。所以在和英、美、澳、新等国贸易时,应注意约定罚金额正当性。罚金条款常见于大宗商品或成套设备协议中。
编辑本段特征
正当性
任何一个协议条款,只有含有正当性,才能含有本身威力,缺乏正当性条款,不管设置得多么花俏也是虚有其表。影响违约金条款正当性原因关键是约定违约金数额过高。依据《协议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当事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给予增加;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当事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给予合适降低。”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违约方能够请求合适降低。那么怎样认定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造成损失”,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应该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