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卖): 乙方(买): 根据我国《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铜陵市铜官山区爱国东村小区内 31栋2 单元 603 室,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权证字号: 2003 字第 015481 号,拥有的住宅产权出卖给乙方。二、经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权建筑物总价人民币叁拾叁万捌仟元整( 大写)。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壹拾柒万捌仟元整为首次付款。总房价包括房产证过户费用及税费, 乙方贷款产生的评估费、担保费、抵押费、中介费等一切费用。直至甲方把房地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拥有,不再产生任何其他费用; 如果再有其他费用产生, 均由甲方承担支付。如甲方违反约定, 造成产权不能过户到乙方名下的, 视为甲方违约, 退交乙方全部首付款, 并承担首次支付款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三、经双方议定尾款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大写) ,由乙方待贷款事宜办理成功后, 立即支付给甲方, 同时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尾款后,十个工作日内(除法定节假日外) 立即将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拥有,并将钥匙交付于乙方手中,具体日期以支付尾款收条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四、经双方议定在办理房地产权过户及乙方货款办理均由中介公司全权负责, 若贷款无法正常办理, 中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中介公司全部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五, 经双方议定, 在办理房产证过户中如因甲方个人问题、或者有与本房产权相关的纠纷问题导致不能过户, 甲方自愿赔付乙方首次支付的壹拾柒万捌仟元整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并退还所有首付款。六、经双方议定, 由于甲方现在的房地产权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 待乙方将尾款付清后甲方立即协助乙方去办理土地使用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七、经双方议定,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尾款后, 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地产权过户的一切手续, 交房前甲方必须将电视、电话费用、物业费、水电费用等全部付清。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方、乙方、中介公司各执一份。九、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的方式解决。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出卖方: 身份证购买方: 身份证见证人(中介公司): 身份证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