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劳务居间合同甲方(施工方): 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居间规定, 在互惠、互利、自愿、诚信的原则下,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甲、乙双方做出不可撤销的承诺。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并通过前期工作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促进甲方与业主方达成协议并签字工程项目开挖的正式合同,工程地址: 。签订项目合同建设工程任务交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并约定无论合同名称或工程负责人发生变化, 甲方自愿付给乙方居间费用。并承诺: 1、土石方的开挖: ( 1)石方按每 1立方提取元支付给乙方。( 2)土方按每 1立方提取元支付给乙方,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2、公路的修建:公路按%提取支付给乙方。 3、绿化含《金果园》%提取支付给乙方。在开挖期间,如更换承包人,只要在此工程项目投入建设, 居间费用仍由承包方承担,无条件按约定付清乙方居间费。二、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同时支付给乙方前期费用万元整,在进场 7 天支付的费用中扣除。 1 、土石方甲方与业主方签订正式承包施工合同与协议进场后天内支付人民币万元,余下的劳务居间费随每月进度款按比例支付。 2 、公路的修建:甲方与业主签订正式承包施工合同与协议进场后天内支付人民币万元,余下的劳务居间费随每月进度款按比例支付。 3 、绿化建设:甲方与业主签订正式承包施工合同与协议后天内支付人民币万元,余下的劳务居间费随每月进度款按比例支付。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兑现居间费,如因甲方不履行承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四、发生严重纠纷,由乙方指定法律途径仲裁。五、本合同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与协议同时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本合同承诺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效力均等。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