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居间合同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424 、 426 、 427 小条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原则, 现就工程的居间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建设单位: 四、总承包单位: 五、工程范围: 建筑面积约捌万平方米的基础、主体工程等。六、工程造价: 暂定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正( 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七、双方职责: 1 、甲方: (1 )做好联系落实该工程的前期有关工作; (2 )负责业主及总包方有关人员关系的接洽,前期谈 2 判和相关业务工作; (3) 考察了解该工程的手续是否齐全,( 如工程的立项报告批文、土地有偿使用证、建设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总包单位的六证一卡等是否真实可靠); (4 )协调好总包方及各种关系,使该工程总包方能顺利与乙方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5 )负责甲方职责范围内前期业务产生的一切费用。 2 、乙方职责: (1 )按总包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有关手续。(2 )在甲方协助下正式与总包方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履行承包方的各项职责。(3 )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居间费; (4 )负责乙方职责范围内前期业务产生的一切费用。七、居间酬金及其它 1 、乙方按工程总价的% 支付居间费给甲方; 2 、总承包合同签订生效,乙方进场施工十天内,乙方按本合同暂定价的% 支付甲方居间费, 剩余的% 居间费乙方按进度拨款比例支付甲方。八、如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居间费, 甲方有权直接到总包方高于本合同约定应收的居间费 30% 收取, (即应收居间费乘以 倍收取), 并抵扣乙方的工程款, 乙方应无条件的同意并签字。 3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或另签补充协议解决。十、本合同自乙方与总包方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后生效,至付完居间费后生效。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