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1
文档名称: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doc

格式:doc   大小:26KB   页数:1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doc

上传人:dyx110 2020/11/6 文件大小:2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全文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04-批准1997-01-01实施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 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他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 4—73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 3548—83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76—84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77—84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82—84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911—85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9—85轻金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适用范围
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锅炉执行GB13271-9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执行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执行GB13223-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炉执行GB16171-1996《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厂执行GB4915-1996《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物质排放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93《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摩托车排气执行GB14621-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实施后再行发布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其适用范围规定的污染源不再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标准状态
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标准值,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空气为基准。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指处理设施后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或指无处理设施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Maximum allowable emission rate)
指一定高度的排气筒任何1h排放污染物的质量不得超过的限值。
无组织排放
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低矮排气筒的排放属有组织排放,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造成与无组织排放相同的后果。因此,在执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指标时,由低矮排气筒造成的监控点污染物浓度增加不予扣除。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依照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为判别无组织排放是否超过标准而设立的监测点。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指监控点的污染物浓度在任何1h的平均值不得超过限值。
污染源
指排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