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署招标公告
现招标承投合约编号 LFP311 - 屯门青松观路屯门医院主楼的升降机改善工程(工务计划
编号 35MM)。投标者必须填具一式两份的投标表格,并将填妥的投标表格放置信封内封
密。
2. 合约工程范围包括为新界屯门青松观路屯门医院主楼拆御及移去 8 部现沿用的
病床/载客升降机并供应﹑安装及测试 8 部新的病床/载客升降机。合约工程的预计开工
及竣工日期分别是 2005 年11月及2007 年 4 月。
3.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
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于 2005 年10 月 7 日(星期五)
中午 12 时前,把投标书放入香港金钟道 66 号金钟道政府合署 41楼4128f 室的「工务投
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4. 若截标当日上午 9 时至中午 12 时期间发出 8 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
告信号,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 12 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5. 投标表格和其它资料可于香港金钟道 66 号金钟道政府合署 34 楼建筑署索取。
6. 如有查询,请与专责工料测量师黄志乐先生联络(电话号码:2867 4394,传真
号码:2524 7847)。
7. 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上获准承投升降机﹑
自动梯及乘客输送带装置工程的承造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8. 投标一经采纳,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
可名册上删除。
9.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一份投标书,即使该份投标书索价最低或
根据计分评审法或公式评审法获得最高总评分。
1 0.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11.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
2005 年 9 月16 日建筑署署长余炽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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