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天津市滨海新区企业精益管理创新
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激发滨海新区企业管理创新活力,促进企业管理模式精益化、管理过程效率化、管理手段集成化,依据《天津市滨海新区推进企业实施精益管理创新的指导意见》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精益管理创新专项资金使用办法。
第二条从滨海新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不超过1000万元用于支持滨海新区企业精益管理创新工作。包括企业精益管理模式设计与实现、精益研发与技术管理、精益生产、精益服务和精益人才培养;建设精益管理创新平台、开展精益管理创新政策与理论研究、构建精益管理人才培养体系、促进精益管理人才交流等。
第三条区经信委会同区财政局按照区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确定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印发年度工作通知,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第四条支持方向和资助标准
第一类,精益技术管理(研发与技术管理提升)项目:指企业按照精益求精的思想,建立规范、高效的研发(设计)流程和管理制度,实施严谨、科学的研发(设计)质量控制和评审,建立系统、规范的研发(设计)管理工具,开展研发(设计)流程与方法的持续改进,推进研发过程的知识管理,并获得产品研发(设计)方面的行业比较优势。按照项目资金额度的50%进行配套,一般不超过10万元。
第二类,精益布局(工厂规划及设施布局)设计项目:指按照流程效率性原则和准时化生产的经济性原则,开展的对拟建新厂区的精益规划设计、新厂房或新车间的精益布局及物流系统设计。按照项目资金额度的50%进行配套,一般不超过15万元。
第三类,精益现场(现场管理改善)项目:指面向企业生产(服务)现场的效率与质量改善方案设计、改善过程实施与评价、效果巩固与持续改善,包括5S/6S管理、系统化目视管理、设备设施定置化管理,以及与之相关的人才培训等。按照项目资金额度的50%进行配套,一般不超过20万元。
第四类,精益流程(流程管理优化)项目:包含现场管理改善项目内容,指面向企业内部价值流程的整体优化设计、实施与评价,包括研发与设计管理、工艺与质量改进、均衡生产与准时化物流、流程化设施布局优化、全局设备效率化(OEE)等,以及与之相关的人才培训。按照项目资金额度的50%进行配套,一般不超过40万元。
第五类,精益企业(系统管理创新)项目:包含流程管理优化项目内容,指以企业内部价值流程整体优化设计与实现为主线,推动企业战略优化、组织改进、制度与文化创新、学****型组织建设、全局信息系统集成,使企业在效率与质量改进、成本控制和自主发展能力方面显著提升。按照项目资金额度的50%进行配套,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除第一类项目外,第二至第五类项目为逐级递进项目。企业可根据发展需要申报其中一个类别的项目资助,每个申报期只允许申报一个项目,但可在前一个项目验收后于下一申报期申报更高类别的项目资助。已申报高级别项目的企业,不能再申报低级别项目。
其他类型的精益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第五条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申请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滨海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
(二)企业高层管理者高度重视,自主自愿开展精益项目。
(三)具备完成项目的基本条件,在产品、技术、市场、服务、人才、资金等某一领域具有明显优势。
(四)遵纪守法,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