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衔接: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正案)
亮点一:修订草案中设立了重点区域大气
污染联合防治专章,规定了由国家建立重
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
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大气污染防
治工作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明确协
同控制目标。
亮点二:修订草案规定,国家对重点大气
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草案规定了省级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
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大气污染
物排放总量,并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
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市、县,再由市
县政府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
为了加强污染物源头治理,修订草案还将
燃煤、机动车、废气、扬尘和恶臭等大气
污染防治内容合并,形成‘大气污染防治
措施’专门一章,分节规定防治内容,进
步加强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强
化了燃煤、工业排放、机动车船和扬尘等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亮点三:草案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大气
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适用
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促进科技成
果转化,发挥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中
的支撑作用;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清洁
能源。
新《民事诉讼法》及
司法解释下的环境公益诉讼
报告人
撰写人:王鹏远
2015年3月
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与应诉
环境公益诉讼的证据收集、使用
环境公益诉讼中损害责任的认定和承担方式
环境公益诉讼中损害赔偿范围和计算方式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提起诉讼的
有明确的环境侵
目的是为了维护
社会公共利益
权行为人
有具体的诉讼请属于人民法院受
求和环境损害的理民事诉讼的范
事实、理由
围或专门管辖
备注
1环境公益诉讼是为维护环境公益提起的诉讼,因原告不符合民事
诉讼规则关于原告主体适格的规定,故其不是诉争纠纷的当事一方
2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及司法实践都只将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
作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排除了公民。
(1/2):
国家机关
1)人民检察院:对污染损害环境资源公共利益的民事违法行为
可以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起诉,也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
益诉讼
2)相关行政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④水务行政主管部门
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
⑥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行使
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
3)依法成立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备注:
.人民检察院或者环境资源保护行政职能部门支持起诉的,应当在起诉人递交环
境资源民事公益起诉状时向人民法院递交环境资源民事公益支持起诉意见书,并
按照起诉人、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应当派员出庭。
,造成或有可能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环境权益损害的
或者被行政处罚后仍然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的,相关行政机关可以提起环境公益
诉讠
(2/2)
社会组织或者民事主体
1)从事环境保护、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公共服务的法人
组织
2)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备注
1以上主体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对污染损害环境资源的民事违法行为,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2相关行政机关、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支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从事环境保护
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公共服务的法人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
性自治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3公民有权对污染损害环境资源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有权书面申请人
民检察院、相关行政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13律师代理环境公益诉讼可以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停止环境侵害,即要求已经从事或者正在从事环境污染破坏活动
的单位和个人停止侵害活动
排除环境妨害,即受到环境污染或破坏而遭受损害者,要求加害
人消除已造成的环境危害
消除环境侵权危险,即环境侵害行为尚未实际发生,但已存在发
生环境侵害行为的必然性的情况下,要求加害人消除此种不利影
响
恢复环境原状,即环境侵害行为已造成环境质量的恶化或环境因
素的损害,且被恶化或损害的环境质量或环境因素是能够尽量恢
复原状时,要求致害行为人釆取措施恢复环境原状
偿环
财产或人身的实际损,而该
为已造成环境公益、不特定多数公民
过恢复原状来弥
情况下,要求致害行为人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或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