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游泳池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ECS14CECS14∶89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游泳池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CECS14∶89
主编单位:建设部建筑设计院
同意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同意日期:1989年12月26日
序言
从50年代开始,游泳池在中国已经有建设,多年来快速发展,从工事设计、运行管理、科学研究和设备制造等各方面均已积累和取得了丰富成功经验和结果。为满足设计需要,本规范在调查研究和总结中国外经验基础上,反复征求相关教授和单位意见,经过全国建筑给排水工程标准技术委员会审查定稿。现同意《游泳池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ECS14∶89,并推荐给相关工程建设设计单位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请将意见及相关资料寄上海市广东路17号全国建筑给排水工程标准技术委员会(邮政编码:200002)。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1989年12月26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水质和水温
第一节水质
第二节水温
第三章给水系统
第一节系统选择
第二节充水和补水
第四章水循环
第一节循环方法
第二节循环周期
第三节循环流量
第四节循环水泵
第五节循环管道
第六节平衡水池
第五章水净比
第一节预净化
第二节过滤
第三节过滤器反洗
第四节加药装置
第六章水消毒
第一节消毒方法
第二节消毒设备
第七章水加热
第一节热量计算
第二节加热方法和加热设备
第八章隶属装置
第一节给水口
第二节回水口
第三节泄水口
第四节溢流水漕
第九章洗净设施
第一节浸脚消毒池
第二节强制淋浴和浸腰消毒池
第十章跳水游泳池制波
第一节通常要求
第二节制波方法
第十一章排水系统
第一节岸边清洗
第二节泄水
第三节排污
第十二章水净化设备用房
第一节通常要求
第二节过滤器间
第三节加药间
第四节加氯间
第五节加热器间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游泳池给水排水设计符合游泳水质、水温、卫生要求和达成技术优异、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方便管理和节省用水,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人工建造游泳池和跳水池给水排水设计,但设计温泉游泳池、冲浪游泳池、医疗游泳池、水上乐园等游泳设施时,还应遵守相关要求。
第1.0.3条游泳池给水排水设计除实施本规范外,还应遵守现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和其它相关规范或要求。
第二章水质和水温
第一节水质
第2.1.1条游泳池首次充水和正常使用过程中补充水水质,应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第2.1.2条游泳池池水水质,应符合表2.1.2要求。
第二节水温
第2.2.1条游泳池池水温度,可依据游泳池用途,按下列数值进行设计:
一、室内游泳池:
1.比赛游泳池:24~26℃;
2.训练游泳池:25~27℃;
3.跳水游泳池:26~28℃;
4.儿童游泳池:24~29℃。
注:旅馆、学校、俱乐部和别墅内附设游泳池,其池水温度可按训练游泳池水温度数值设计。
二、露天游泳池池水温度不宜低于22℃。
第2.2.2条室内游泳池设有准备池时,其池水温度按本规范第2.2.1条训练游泳池数值设计。
第三章给水系统
第一节系统选择
第3.1.1条游泳池应采取循环净化给水系统。
第3.1.2条当水源充沛时,游泳池可采取直流给水系统,但入池混合后池水水质应符合本烦范第2.1.2条要求。
注:当技术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比较合理时,可采取直流净化给水系统。
第二节充水和补水
第3.2.1条游泳池首次充水时间,应依据使用性质和城镇给水条件确定,通常宜采取24h。但最长不宜超出48h。
第3.2.2条游泳池补充水量,应依据游泳池水面蒸发、排污、过滤设备反冲洗(如用池水反冲洗时)和游泳者带出等所损失水量确定,通常可按表3.2.2数据选择。
第3.2.3条直流给水系统游泳池补充水量,每小时不得小于游冰池水容积15%。
第3.2.4条游泳池宜采取间接充水和补水方法,如采取直接补水和充水方法时,应采取有效防回流方法。
第3.2.5条补充水管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宜和充水管道合并设置;
二、补水管水流方向,不得和游泳池水流方向相反;
三、宜设置独立计量装置。
第四章水循环
第一节循环方法
第4.1.1条游泳池水流循环方法,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一、尽可能使水流分布均匀,不出现短流、涡流和死水域;
二、有利于池水全部交换更新;
三、有利于施工安装、运行管理和卫生保持。
第4.1.2条比赛游泳池池水宜采取逆流式和混合式循环。露天游泳池池水宜采取顺流式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