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保险论文
1河东区政策性小麦保险开展情况
2013年,河东区作为农业政策保险试点县区,小麦政策性保险工作于2013年3月完成了保费收取和保单填写工作,(占播种面积的76%),保险金额为10元/亩(其中各级政府承担8元/亩,农户承担2元/亩),理赔金额320元/亩,保险责任为火灾、雹灾、风灾、冻灾、涝灾、旱灾和重大流行性病虫害。5月25~26日,河东区出现连续大风和强降雨天气,小麦发生不同程度倒伏(),对小麦后期产量形成影响很大,通过面积核定、专家定损等程序后,全区共完成理赔180余万元,均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赔付到户。
2小麦保险遇到的问题
虽然,经区农业部门、各镇街和保险公司三方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灾后理赔工作。但是,在受灾理赔过程中,我们发现农业保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工作开展有难度
我国现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的是承包经营分散种植,农户经营规模相对较小且分散,投保和受损面积核定工作任务量大,加上现行政策未明确保险各环节责任主体,投保地块和受损面积只能由农户自报、村委会汇总后上报,很少有村委会逐户逐地块落实;另外,区、乡两级农业人员和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对各村情况不熟,人手也不够,在面积核定方面有心无力,只能采取抽查的形式开展勘损工作,最后勘损结果与农户自报面积出入较大,严重影响了后期理赔工作。
,定损理赔技术落后
虽然自2004年以来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有关意见,并在部分省市开展了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但是,农业保险有很强的专业性,与普通的商业保险有很大的差异,普通保险经营技术难以奏效。首先,保险公司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没有建立专业的农业保险队伍,很难完成灾后定损和理赔业务;其次,在开展保险试点前,没有制定一套详细的定损和理赔规范,发生灾情后很难迅速有效地开展定损理赔业务;最后,现阶段缺乏独立的第三方定损鉴定结构,而农户与保险公司都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从而造成定损理赔过程中产生很大的随意性。
,产品开发滞后
农业风险大多来源于大自然,区域性和季节性强,发生频率有高有低,农业保险定价应以农业风险区划为前提,至少要以近年来完备的受灾统计数据资料为支持,再结合不同作物不同生育期受灾风险和灾后损失大小来定价。然而,现行的小麦保险在山东省所有试点县均为:保险费10元/亩,理赔金额320元/亩,保险责任为火灾、雹灾、风灾、冻灾、涝灾、旱灾和重大流行性病虫害,没有根据当地常年发生自然灾害的情况来细化保险责任,也没有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产品进行开发,缺乏针对性,影响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有碍健康发展
由于全球气候变迁和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和强度逐年加剧;另外,随着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专业化和区域化进程的加快,农业生产要素投入的增加,农业生产的风险不断加大和集中,自然灾害的破坏力和造成的经济损失越来越大,农业保险经营有很大风险。以河东区为例,,总保费235万元,按照现行政策的理赔标准,收取的保费只能够赔付7200亩全损或者14000亩损失的50%,一旦发生大面积损失,即使保险公司勉强完成赔付,也必将极大地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