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起源: 日期: -02-02 被阅读4272次
依据《中国公务员法》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相关印发〈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职员作实施方案〉通知》(苏人社发〔〕28号)精神,经研究,现就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政策解答以下:
一、 相关年纪、年限计算问题
(一)年纪计算
以报名日期计算。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为1976年2月7日至1994年2月13日期间出生。
其它年纪计算,参考此方法进行。
(二)年限计算
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8月31日。如:职位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满两年。
二、 相关学历问题
全日制一般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一般高等学历教育其它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方可报名。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司法警察、法医等职位)须含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含经过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等方法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学历)。
全日制一般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其第二学位专业可用于报考对应专业要求职位。
毕业定向生、委培生标准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该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实,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要求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中国驻外使领馆相关证实材料。
三、 相关“基层工作经历”相关问题
(一)“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止8月31日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机关、村(小区)组织及其它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累计两年以上。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法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含有公务员或参考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见****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与见****或到企机关参与项目研究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在基层党政机关、机关、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首次就业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起始时间算起。
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见****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与见****或到企机关参与项目研究,视同含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它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协议约定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首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定起始时间算起。
(三)含有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假如符合职位要求基层工作年限,也能够报考对应含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
四、 相关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人员报考问题
(一)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与全国(省)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