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X山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20XX年3月6日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3月8日按照《议 事规则》规定进行公示,3月25日起执行)
为维护山庄内房屋和设备的正常使用,确保山庄的正常生活 环境和秩序,根据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山庄的实际,对山庄内业主或使用人 (以下简称装修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活动作如下规定:
一、 装修人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须自觉遵守〈〈住宅室内装
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和北京市的《关于加强新 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等有关法律
法规。
二、 在装修前,装修人应带装修企业或装修施工人员到业委 会物业服务部进行申报登记,填写装修申请表,签订装修协议, 交纳国家规定的费用和装修保证金,领取装修动工许可证。
三、 装饰装修工程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 能。当涉及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需由开发商开发设计单位及 工程部审核批准,否则后果自负。
四、 施工中要爱护各楼层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严禁挪用消 防设施和动用消防水。
五、 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 批准擅自拆改水、电、暖、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六、 在装饰、遮盖房屋设备(如暖气、上下水等)时,业主 应考虑到今后维修的方便,如遇公共管道进行更换和维修时,需 破坏装饰的,业主不能以任何理由妨碍更换维修,一切损失均由 业主承担。
七、 庭院装修装饰、加建改建由业主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手续, 凡超过两米高的建筑需征得四邻同意,方可施工。
八、 围栏改建,须按照规定式样建设,与周边协调一致,禁 止建封闭式围栏。
九、 装修装饰施工中如需使用钢材、水泥、砂石、红砖类建 筑材料,每次需凭装修动工许可证到物业服务部办理准入手续, 未办准入手续的一律不得进入山庄。
十、自觉遵守装修协议的规定。装修人要在施工前告知邻里, 督促装修施工人员保持楼道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遵守山庄的 规定,并接受物业服务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十一、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垃圾,应放在不影响他人生 活与出行的指定区域。物业服务部负责统一清理,并收取相应的 费用。严禁将剩余的涂料、沙灰等杂物冲入下水管道,因装修造 成的装修人及其他业主房屋渗漏、堵塞等财产损失由装修人负责。
十二、为保证邻里的基本正常生活,在装修的过程中要做到
文明施工,严格遵守施工时间,即 12: 00- 14: 00, 18: 00一次 日8: 00 (周六日和节假日为17: 00-次日9: 30)不得从事敲、 凿、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