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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系统强化班杨帆三国法国际私法样稿样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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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梅花书斋 2020/11/14 文件大小:9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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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国际私法讲义()

冲突规范(结构、系属公式、种类)和准据法(特点、特殊情况下准据法确实定)
适用冲突规范基础制度:识别、反致、外国法查明、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
一、中国冲突法<br忆
(一)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1、冲突规范: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法律适用规范
(1) 冲突规范结构:
关联词
冲突规范结构图示
连结点
例:诉讼离婚依法院地法
系属公式(系属套用格式)
系属
范围
属人法:以国籍(大陆法系)、住所(英美法系)或常常居住地(中国)作为连结点
(2) 冲突规范种类:
A、单边冲突规范:直接要求适用内国法或外国法
例:《协议法》 第126条第(2)款:“在中国境内推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协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协议、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协议,适用中国法律。”
B、双边冲突规范:将系属中连结点和案情结合才能确定准据法
例:《法律适使用方法》第15条:“人格权内容,适用权利人常常居所地法律。”
C、重适宜用冲突规范: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属且须同时适用
例:《法律适使用方法》第28条:“收养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常常居所地法律。
D、选择适用冲突规范: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属但只须选择其中之一适用;依据是否按次序选分为有条件和无条件选择适用冲突规范
例1:《法律适使用方法》第21条:“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常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常常居所地,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常常居所地或国籍国缔结婚姻,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例2:《法律适使用方法》第39条:“有价证券,适用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法律或其它和该有价证券有最亲密联络法律。”

2、准据法:经冲突规范指定援用来具体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特定实体法
区际法律冲突和准据法确实定: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使用方法》第6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一样区域实施不一样法律,适用和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亲密联络区域法律。”
(二)适用冲突规范基础制度:
1、识别(定性):法院对案件性质给予确定行为
《法律适使用方法》第8条:“涉外民事关系定性,适使用方法院地法律。”
2、反致
(广义)
反致
(狭义)
间接反致:





直接反致:



转致:

《法律适使用方法》第9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不包含该国法律适使用方法。”
3、外国法查明:
(1)查明义务
《法律适使用方法》第10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应该提供该国法律。”
(2)查明路径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落实实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试行)》第193条:“对于应该适用外国法律,可经过下列路径查明:①由当事人提供;②由和中国签订司法帮助协定缔约对方中央机关提供;③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④由该国驻中国使馆提供;⑤由中外法律教授提供。”
(3)无法查明外国法时处理方法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使用方法》第10条第2款要求:“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该国法律没有要求,适用中国法律。”
4、公共秩序保留:
《民法通则》第150条:“依据本章要求适用外国法律或国际通例,不得违反中国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适使用方法》第5条:“外国法律适用将损害中国社会公共利益,适用中国法律。”
注意:依据新法优于旧法标准,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上,标准上不能再以公共秩序保留为由排除国际通例适用。
5、法律规避: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有意制造或变更某种连结点,以避开本应适用对其不利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法律得以适用一个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落实实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试行)》第194条:“当事人规避中国强制性或严禁性法律规范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效力。”
尤其提醒:《法律适使用方法》第4条要求:“中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要求,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要求。”(司法实践中不再有认定法律规避需要)
(三)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自然人
法人
基础标准
常常居所地法
登记地法
例外
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据常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据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适用行为地法律,但包含婚姻家庭、继承除外。
主营业地和登记地不一致,能够适用主营业地(常常居所地)法律
尤其提醒:自然人属人法(宣告失踪、宣告死亡、人格权等)标准上均适用自然人常常居所地法
2、 时效、代理、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