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委托协议书
项目名称:省内都市生活类报纸媒体宣传推广项目
项目编号:440000-201609-120001-0057
项目类型:服务类
委 托 人:省旅游局
受 托 人:广州宝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9月
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省旅游局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广州宝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配套法规,甲方自愿将本单位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以 公开招标 采购方式(项目名称:省内都市生活类报纸媒体宣传推广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1609-120001-0057
项目名称:省内都市生活类报纸媒体宣传推广项目
采购预算:人民币200万元
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二、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责任;
指定一位代表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向乙方提供采购所需的有关项目概况、技术规格、服务内容、商务要求等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配合乙方编制招标文件;
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及时审核并盖章和签字确认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及其他与本协议委托代理项目有关的一切报告、资料等),配合乙方答复或澄清投标人的质疑,确认或回复专家对技术规格要求提出的修改意见;
需要时,协助乙方共同组织召开答疑会;
甲方委派1名代表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乙方组织的开标、评标会议(开评标时需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根据乙方提供的评标报告,按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在五个工作日内确认中标人,并对评标内容保密;
在乙方按程序未发出中标通知前,不得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实质性条款擅自变更或终止,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采购项目的验收;
同意并协助乙方向中标人收取本协议第四条所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办理其它应由甲方负责的事宜。
(二)乙方责任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按国家有关政府采购及招标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采购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组成专项工作组,承办此次项目采购。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项目概况、技术规格、服务内容、商务要求等书面材料,并按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复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招标文件;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及澄清、变更、中标公告等;
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的采购事务,与甲方协商确定开、评标程序;
需要时,与甲方共同组织召开并主持答疑会,负责解答投标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