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代 理 词
尊敬审判长、审判员:
受本案被告湖南五岭律师事务所委托,现就原告李惠萍诉五岭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协议纠纷一案,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和我方委托关系存续期间,我方依法推行了协议义务,并经过努力已使纠纷得到很好处理,无任何违约行为。
正如原告诉状所说,之前原告和其单位市烟草企业因为劳动争议发生纠纷,先是和单位反复协商不能得四处理,后又向市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从至在长达近两年时间里,全部没有任何结果。在举告无门情况下,委托我所代理维权,双方于3月8日签署了《委托代理协议》。我方接收委托后,代理律师为查明案情,数次在律师所和原告单位和其面谈,具体问询情况、了解原告诉求;又和原告一同确立了代理方案——“先协商,后起诉”; 代理律师在搜集案件证据材料,初步掌握案情基础上,起草了《民事起诉状》,并就具体诉讼请求方面数次征求原告意见;对于原告部分难以取得法律支持片面想法,又从事实和法律要求方面为原告分析和评定风险。鉴于劳动争议案件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又数次到市劳动局仲裁庭了解案情,催促仲裁庭责任人立即下结论。因为劳动局仲裁庭迟迟没有结果,又和区法院沟通立案事宜。由此可见,从3月8日接收委托起至3月17日在短短不到十天时间里,我方代理律师做了大量、扎实和有成效工作有目共睹。
就在代理工作有条不紊进行中时,3月17日下午,代理律师从市劳动局协调后返回路上,原告打电话“莫须有”指责我方代理律师将某一资料给了市烟草企业,并扬言解除委托代理,当日晚上又打电话告之其和单位在屋面发生争吵要跳楼,为妥善处理矛盾,我方代理律师立即带着我所一实习人员就赶到现场化解纠纷,并就原告之前指责我方代理律师将某一资料给了市烟草企业一事给予当场核实,最终证实完全是原告疑心作祟根本就没有事。原通知道自己错怪了律师并道了歉。当晚我方代理律师还适时趁原告和市烟草企业相关领导在场情况下,依据掌握案情向其单位领导说明纷争事实和法律要求,为原告据理努力争取;从利害关系、道义、得失、影响后果等各方面和其单位领导进行反复说服、耐心沟通、协调工作,最终经原告认可和其单位达成了以下口头协议:(1)由其单位一次性直接赔偿原告工资9万元;(2)另采取报帐方法赔偿原告3万元;(3)先行安排原告不低于4岗工作岗位过渡,再视单位情况给原告公平竞岗方法到更高岗位。协议达成后我方代理律师又数次到其单位督促推行协议。最终经过我方大量工作,其单位赔偿原告工资和其它费用累计11万余元人民币,并安排了原告上岗,对这一最终兑现结果,原告当庭也给予了认可。应该说原告和其单位该起劳动纠纷已经得到了很好处理。同时充足说明代理律师在依法前提下,很好推行了代理义务,无任何违约行为。
二、    本案原告和我方委托代理协议已于4月2日终止。
因为原告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时前期只支付了元律师代理费和200元材料费累计2200元;又鉴于代理事务已经有结果,我方帮助办案实习律师在和其协商最终律师代理费时,双方产生了歧异和误会。于是4月2日,我方承接案件代理律师通知了原告和实习律师一同到所里说明情况、澄清误会,谁知在这过程中原告却说这个事情不用我方管了,并要求终止代理和退回案件材料。我方考虑到原告和市烟草企业达成协议赔偿款已全部兑现,而且也安排了原告上班,即使安排岗位不是很满意,但就委托事务来说已取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