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解读
应急指挥中心
2015年2月2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签署了第 74号令,颁布 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以下简称《九条规定》)。《九条规 定》的主要内容由9个必须组成,抓住了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主要矛盾和关 键问题,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其主要特
点:
一是突出重点,针对性强。《九条规定》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 际,在归纳总结近些年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基础上, 从企业落实责任、机构人员、队伍装备、预案演练、培训考核、情况告知、停产 撤人、事故报告、总结评估等九个方面提出要求,明确了企业应急管理工作中最 基本、最重要的规定,突出了应急管理的关键要素。
二是依据充分,执行力强。《九条规定》中的每一个“必须”,都依据《安 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即将出台的《应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和 部门规章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意可循,确保了《九条规定》的严肃性和科学 性。《九条规定》以总局局长令形式发布,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必须严格执行。
三是简明扼要,便于熟记。《九条规定》的内容只有 425个字,简明扼要, 一目了然。虽然有的要求被多次提及,但散落在多项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之中, 许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不够熟悉。 《九条规定》把企业在应
急管理工作中应该做、必须做的基本要求都规定得非常活楚,便于记忆和执行。
为深刻领会、准确理解《九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现逐条说明如 下:
一、 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 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18条有关要求。
解读: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是保障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根本和关 键所在。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根本, 强化落实企业主 要负责人是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是关键, 这已经被我国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实 践所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必须对本单位应急管理 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负责,而不是仅仅负责某些方面或者部分环节; 必须对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全程负责, 不能问断;必须对应急管理工作负最终责 任,不能以任何借口规避、逃避。《安全生产法》及《九条规定》对此进一步明 确重申和强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是明确本单位各岗位应急管理责任及其配置、 分
解和监督落实的工作体系,是保障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制度体 系。实践证明,只有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才能做到明确责任、各负其 责;才能更好地互相监督、层层落实责任,真正使应急管理有人抓、有人管、有 人负责。因此,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是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 理的最为重要的途径。
在实践中,由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管理的状况不同, 其应急管理责任制的内容也不完全相同,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在责 任体系中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这是所有企业应急管理 责任体系中必须具备的重要内容。 通过这些手段,最终达到层层落实应急管理责 任的目的。
事故案例:2014年1月14日14时40分左右,浙7工省温岭市台州大东鞋业 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过火面积约1080平方米。 经调查,大东鞋厂内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 应 急管理、消防安全等工作无专职人员负责,并因计件工资及员工流动性大等原因, 企业内部组织管理松散,没有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各项安全生产规 意制度均得不到有效执行。
二、 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 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4条、第21条、第22条、第79条,《突发事件 应对法》第22条有关要求。
解读:《安全生产法》新增的第 22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 分项职责中有4项与应 急管理工作相关;第79条对高危行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作出了明确规定,体现 出应急管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落实企业应急管理主体责任,需要企业在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予以充 分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管理人员,是企业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前提, 在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