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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后损伤程度鉴定2例分析【可编辑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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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后损伤程度鉴定2例分析【可编辑版】.doc

上传人:ielbcztwz24384 2016/4/20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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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第X页共X页------------------------------- 死后损伤程度鉴定 2 例分析死后损伤程度鉴定 2 例分析死后损伤程度鉴定 2 例分析【关键词】死后损伤;损伤程度; 鉴定【中图分类号】 d919 .4 【文献标识码 lb 【文章编号】 1007 — 929702 — 0141 — 02 损伤程度鉴定是法医临床学的主要任务之一,通常情况下, 评定的对象应当是活体。伤者遭他人伤害, 在评定损伤程度前因其他原因发生了死亡, 由于案情的发展和诉讼需要, 必须对死者进行损伤程度鉴定。死后是否可以进行损伤程度鉴定, 目前存在较大争议。本文通过对两例死后损伤程度鉴定的案例分析, 试阐述形成此类案件鉴定的基本条件和处理这类案件的一般原则与方法。案例情况【案例 1l黎×× ,男, 34 岁。被邵某用啤酒瓶砸伤面部,伤后立即在当地医院进行门诊治疗。人院检查: 神清, 右面部皮肤撕裂伤约8 cm, 出血, 张口稍受限。诊断为颌面外伤, 行清创缝合。伤后 3 月, 黎骑自行车被小客车撞伤致死, 死后第二天, 对黎的尸体检验确认其系重度脑损伤死亡。同时检见死者右耳前至右颧弓下方有一条形瘢痕,长 citi ,宽 crfl ,呈淡红色,与周围皮肤平,触之稍有硬感。而邵某在砸伤黎后即被刑事拘留。因案件需要, 公安部门要求对黎进行损伤程度评定,鉴定部门根据尸体检查结果认为,黎右面部之伤系他人所致, 为生前损伤, 依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 l5 条之规定, 鉴定为轻伤。【案例 2】徐×× ,女, 28岁。徐与钱× 某因恋爱问题发生争执, 钱用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在徐身上, 徐当晚即留下遗书投河***, 尸体于第三天被发现。鉴定部门在尸体发现之日即进行了尸体检验并确定徐为溺水死亡, 同时见徐颈部右侧、右肩部、胸腹部右侧及双下肢前侧有散在大小不一的皮肤损伤, 呈流注状, 深达真皮层,创面呈褐色,约占体表面积 8% ,未检见其他损伤。而钱× 则在和徐分手后次日向公安机关自首并交代了用硫酸伤害徐×× 的犯罪情况。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钱刑事拘留,后变为监视居住,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机· 法医学理论与实践· 关审查后建议补充侦查,要求对徐×× 进行损伤程度鉴定。鉴定部门根据尸体检验情况, 结合徐×× ***前换下的衣物上被化学物质腐蚀毁损部分与尸检的体表损伤完全对应, 理化检验也说明衣着----------------------------- 第X页共X页------------------------------- 毁损系硫酸所致, 综合分析后, 认为徐×× 的体表损伤为生前硫酸腐蚀伤一次形成,为浅ⅱ度,依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 45 条之规定, 鉴定为轻伤。讨论 1. 损伤程度鉴定的客体是活体, 死后进行损伤程度评定一般是排除的。但对于特定的案件应当可以死后进行损伤程度评定。死后的损伤程度鉴定, 目前这类情况在实际操作中争议较大, 笔者认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由“两院”“两部”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中并未对伤者死后的损伤程度评定做出禁止性规定,或者说根本就没有做出界定。因此, 在具备特定条件的情况下, 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