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JIAN ZHU ZHUANG SHI GONG CHENG SHI GONG HE TONG)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到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具体详见清单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工期: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工程质量:合 格
合同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
甲方工作
开工前 3天,同乙方确认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接水口、接电位置;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3条 乙方工作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量结算。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因非甲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因甲方要求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