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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预算的原则.doc

上传人:wdggjhm62 2020/11/17 文件大小:7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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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国家预算的原则
1、公开性,其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方向、政策,与全民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国家预算及执行情况必须采取一定形式公开。
2、可靠性,预算数字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依据充分确实的资料得出。不得假定、估算、更不得任意编造。
3、完整性,国家的一切财政收支都要列入预算,不得打埋伏、造假账、预算外另列预算。预算外收支也应在预算中有所反映。
4、统一性,虽一级政府设一级预算,但所有的地方预算连同中央预算一起共同组成了统一的国家预算。因此要求设立统一的预算科目,每个科目都应按统一的口径、程序计算填列。
5、年度性,按法定年度编制国家预算,要反映全年的收支活动,不允许不属于本年度财政收支的内容列入本年度国家预算。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
1、财力保证作用(国家预算最根本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
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我国国家预算分为五级,具体包括:中央预算、省级预算、地市级预算、县市级预算、乡镇预算。
其中,对于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可暂不设立预算。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但不作为一级预算。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根据国家政权结构和行政区划的不同,分为中央预算、地方预算、各级总预算和部门预算、单位预算。各级预算都要实行收支平衡原则。
1、中央预算:指中央政府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中央预算包括 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补助的数额。
2、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组成,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给予补助数额。
3、总预算:指政府的财政汇总预算。各级政府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政府总预算级成,由财政部门负责编制。
若下一级政府只有本级预算的,则下一级政府总预算即指下一级政府的本级预算,没有下一级政府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如:乡级预算没有下一级预算,因而其总预算就是指它的本级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指部门、单位的收支预算。
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本部门机关经费预算,应纳入本部门预算。
部门单位预算是总预算的基础,其预算收支项目比较详细和具体,由各预算部门和单位编制。
部门预算是市场经济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策的不适当的决议。
(小结:审查权、批准权、改变撤销权)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改变或撤销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4)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3、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
(1)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2)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3)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
(4)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5)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小结:监督权、审查批准权、撤销权
4、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负责:
(1)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2)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3)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决算
(4)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小结:监督权、审查批准权、撤销权
5、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审查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
(3)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4)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
(5)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二)各级政府的职权
1、国务院职权:
(1)编制权。国务院有权编制中央预、决算草案,有权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
(2)报告权。国务院有权向全国人大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有权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向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3)执行权。国务院有权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4)决定权。